如今,随着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业务的不断走向市场,其潜在的执业风险已渐渐凸显,业内人士对职业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
所谓税务代理执业风险,是指注册税务师因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完成代理事项或未能履行代理职责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产生税务代理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致来说,主要来源于纳税人,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自身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环境三个方面。
委托方带来的风险
从纳税人方面说,他们的纳税意识强弱隐含着代理风险。有的纳税人纳税意识薄弱,在请注册税务师代理时,不是为了降低税收违法风险,而是为了降低正常税负本身。在这种情况下,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作为中介人,很难完全深入企业纳税业务各环节,无法圆满完成代理工作。
纳税人的合作态度隐含着代理风险。有的纳税人纳税意识并不差,但不理解税务代理工作的特殊性。他们虽然签订了税务代理委托合同,但其在合同中未充分表达意思,还有减少税务部门找来的麻烦、减轻财务人员人手紧缺需要增员的压力、享有注册税务师专家理税的优势等想法。在如此众多的潜在非约定目的的驱使下,他们往往认为,有了注册税务师,什么都可简化了,从而不愿意与注册税务师在代理过程中进行有效到位的配合,最终影响税务代理工作的进行,导致注册税务师违约。
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基础也隐含着代理风险。无论纳税人自行申报,还是由注册税务师受托代理申报,会计核算均是纳税申报的基础。注册税务师受托代理纳税申报,其前提也需纳税人提供合格的计税资料、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纳税人的财务核算资料如果不能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其生产经营的完整情况,代理申报中出现少缴、多缴税的问题就难以避免,代理风险也由此产生。
代理方控制风险能力不同
从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方面看,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隐含着代理风险。税务代理执业人员能够坚持原则进行代理显然可降低执业风险;反之,则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代理违约或代理失败风险。税务代理还是一项综合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代理人员不但必须具备税务代理必要的专业知识,并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否则,其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就无力解决,执业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执业风险就难以控制。
税务代理机构本身的执业质量控制程度也隐含着代理风险。税务代理机构都有自己的工作质量控制体系,其体系越完备,其税务代理执业风险就会越小,反之则大。
执业环境隐藏着风险
从注册税务师执业环境方面看,税务代理存在着更大的难以避免的执业风险。
首先,税务代理没有法定业务,名不正言不顺。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税务代理执业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对税务代理的权利、义务、代理业务范围等作了规定,但均未明确提出法定业务的概念,仅仅提出了可作业务的概念,这就为税务代理执业者留下了很大隐患。一方面,事务所为了发展业务,要么依靠行政介绍或强行划分业务;要么采取各种办法满足客户要求,为客户争取更多不一定正当的利益。在没有得到明确的法律保护下,这两种方法都有风险。另一方面,事务所进行的很多业务,如弥补亏损审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既可以理解为是税务机关为加强税收征管而采取的办法,也可以理解为是强制代理。
其次,规则缺席,注册税务师各显神通,又无所适从。注册税务师至今没有执业准则,执业人员只能根据自己认为正确的工作方法对委托单位进行代理活动,注册税务师在代理活动中对委托单位账务进行检查的深度、广度均无规则可循,难免产生一些遗漏。面对日益加强的税收征管和稽查,注册税务师将可能承担因代理失败而被追究责任的风险。
再有,税法的缺陷和弹性隐藏着机会,更隐藏着陷阱。目前的税法在许多环节都不够完善或者说弹性极大。其不完善的环节吸引着纳税人和一些注册税务师税收筹划的目光,国家对这些不完善的环节又常常以不断发布的文件来修补,当纳税人和注册税务师没有注意到新发布的文件时,便易造成偷税。
引进职业保险是当务之急
这么多的执业风险如何避免?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加快税务代理法制建设是当务之急。国家应借鉴国际税务代理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以及近年来税务代理发展的经验,制定税务代理相关法规,真正以法律的形式,将代理业务范围、执业规范、职业道德以及注册税务师的法律责任等问题确定下来,使从业人员有法可依,放心、大胆地开展业务。
对此,笔者表示赞同。但是立法是讲究程序的,短时间里难有结果,现实可行的办法应该是积极引进职业保险,以尽可能地减少和规避风险带来的损失,即税务代理从业人员或机构定期向保险公司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当在保险范围内突然发生责任事故时,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对受害者的赔偿。参加职业保险是对税务代理人员和机构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它虽然并不摆脱代理人员和机构在执业纠纷中的法律责任,但由于有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其为该责任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