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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通地区税务代理现状看我国税务代理行业存在问题及对策

 ( 江苏国税网 )
    自2000年脱钩改制以来,南通地区税务事务所已走过了5个年头,在经历了脱钩改制的阵痛、代理业务的变化、人员的重新整合后,南通地区税务事务所的生存、发展情况如何?本文试图通过对南通地区税务代理行业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找出制约税务事务所发展的瓶颈和应对措施,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南通地区税务代理的现状:  

    2000年以前,南通地区的税务事务所分别为国税或地税的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参照税务局的模式,业务上多为税务局指定,不统一也不规范,从业人员均为税务局招聘人员或税务干部,收入全部上交税务局。1999年下半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全国税务事务所脱钩改制,从人、财、物上彻底划分开来,到2001年,南通地区税务事务所基本完成了脱钩改制工作。截止到2004年底,南通地区共有改制所12家,新成立所4家,异地事务所设立南通分部1家,其中,市区有6家税务事务所同时执业。纵观南通地区税务事务所,有如下发展现状:  

    现状一:事务所发展的不平衡性已经呈现。经过了5年的发展后,各税务事务所的发展出现了很大的不平衡性,有的所已经完全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做到了自主经营,并且在社会上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的所还抱着改制前的业务,还存在着“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有的所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关门。  

    现状二:企业对税务代理的认识较脱钩改制前有了明显的改变,激发了企业的税务代理需求。以前,企业把税务事务所当成税务局的一部分,收费和服务严重脱节,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税务事务所知名度很高,但美誉度不够,这一现象在事务所脱钩以后有了明显的改观。如南通天元事务所自2000年改制以来就致力于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走事务所的健康发展之路,对外强调收费与服务相匹配,杜绝了代理的不规范操作;对内,苦练内功,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大力引进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人才,从起初的20多人发展到现在90多人,经过4年多时间的努力,人员的执业水平和敬业精神逐渐得到了企业的认可,一些客户在接受良好的服务后,成为了税务代理的忠实客户,初步形成了一个良性的需求开发、客户服务、后续管理的链条。当然,近几年的税收执法环境越来越规范,企业的涉税风险越来越大,客观上使税务代理成为一种需求,如查前辅导、代理纳税审查、所得税汇缴等项目。企业的需求刺激了税务事务所的诞生,相对于其他地区来讲,南通市区的税务代理市场已经培育出来了。就目前南通市区的情况来看,要开一家税务事务所不难,但要经营好一家税务事务所很难。  

    现状三:税务干部对税务事务所的认识不一,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事务所脱钩改制以后多次在有关文件中提到要大力发展税务代理,积极支持税务代理的健康发展,那么,如何支持才是让事务所健康发展?有的人认为事务所已经脱钩改制,少干预、不干预就是支持;有的人认为当前税务事务所还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适当的帮扶,可将一些税务机关事务性的事情交由事务所去做;有的人认为税务事务所离开税务局的支持就不能生存,事务所必须听从税务局的安排等等。这些都导致了各县市事务所的不同境遇,事务所陷入了既希望税务局支持,又怕税务局支持的尴尬境地。  

    现状四:税务事务所可开展的业务较多,实际开展的业务较少。国家税务总局于1999年下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中明确了税务事务所的十项代理业务项目,目前,除南通市区税务事务所全面开展了代理国税申报、地税申报、网上认证、一机多卡代开发票、财产报损、坏帐核批、减免税、亏损认定、所得税汇缴、代理纳税审核、查前辅导、改制企业税收清算、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出口退税代理、税务咨询顾问、涉税培训、代理记帐等业务外,县区税务事务所还保持着国税改制所做国税业务、地税改制所做地税业务的格局,代理项目单一、代理服务的层次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事务所的发展。  

    现状五:税务代理收入并没有实现与社会经济同步增长。税务事务所要生存和发展,没有代理收入的支撑是不可能的,事务所只有不断增强自身的创收能力,在收入上上规模,才能不断将税务代理事业推向前进。目前,南通地区脱钩改制后的税务事务所业务收入仍然停留在改制前的水平上,加上新成立所的收入,在总量上仍然与社会经济的增长有着很大的差异,这几年,南通市区税务代理收入总量基本保持在1000-1100万元之间,这显然与这几年的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经济持续增长的态势不相适应。  

    在当前全国税务代理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明显的情况下,无论是南通地区的税务事务所,还是我国其他地区的税务事务所,其健康发展都存在着很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下面分述之。  

 二、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问题:  

    1、关于市场准入制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192号文,设立税务事务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发起设立税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应具备一定条件如3名以上符合条件发起人,10名以上在职从业人员、30万以上注册资金等等,程序上,先由发起人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报批等等。目前,南通地区的实际情况是:设立事务所由市工商局直接发放营业执照即可营业,其根据为省人大有关文件明确指出设立税务事务所无需前置审批,导致了税务代理市场准入制混乱,直接影响税务代理行政监管失控,也影响了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的发放和年检工作,2004年6月至8月南通市区连开3家税务事务所,有的股东和法人代表未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2、税务事务所管理体制问题:  

    鉴于我国税务代理尚属初创阶段,为保证其健康发展,在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中主要体现了税务机关的管理。税务事务所脱钩改制后,成为社会独立法人,不再受税务机关的直接领导,应该由谁对其进行哪些方面的管理?我认为,中介组织应当借鉴财政部管理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路子,走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的相结合的道路。行政监督主要指税务部门对税务代理中介服务从宏观上给予指导,包括制定具体的法规、实施细则,负责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和注册登记手续的审批;行业自律的内容是建立包括全国、省、地方三级注册税务协会,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具体操作。作为事务所的行政管理机构和行业监管机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注册税务师协会应承担起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为积极推动地方和全国税务代理事业的向前发展而努力。  

    对策:  

    建立“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系是当务之急。当前,总局领导明确指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税务中介服务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客观要求。”我们认为“统一”就是要对各税务师事务所在“收费标准”、“业务流程”上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和有力的监管力度;“开放”就是在对税务事务所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事务所要向社会进行公告,让社会知晓;对不符合条件而采取“借牌、挂靠”等方式或只注册不经营的个人及税务事务所要依法取缔并公告;“竞争”就是鼓励各事务所在服务、质量上展开竞争,鼓励事务所上档次、上水平、走规模化发展之路,在事务所中开展信誉信用等级评定,并根据等级确定事务所可做业务;形成品牌战略优势;“有序”就是要力求使税务事务所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系统,如不能搞不正当竞争,给客户高额回扣,搅乱税务代理大市场。  

    在当前税务事务所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建议中心和协会加大管理、指导和监督。一方面,要多向社会宣传税务代理的好处,不能因为个别事务所的个别行为而影响了整个税务代理行业的建设,积极宣传税务代理的综合优势:1、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强化税收征管质量、效力;3、适应对外开放、与国际接轨;4、形成由税务部门到社会的全方面、贯彻内外的制约、监督关系;另一方面,对强制代理行为、脱钩不彻底、明脱暗不脱、搞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等情况要依法严肃处理;另外,抓好每年一次的年检工作,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和执业资格的审查,保证从业人员的水平和质量。  

   (二)、关于明确涉税鉴定业务问题:  

    目前,南通地区税务事务所从事的大部分业务属于涉税服务项目,代理层次低、业务稳定性不够,企业可以选择代理,也可以不代理,客观上造成了业务需求不足,业务上对税务机关过于依赖,不利于规范税收执法环境。这在改制后的税务事务所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情况,税务代理的层次不高,大多为简单的涉税事宜代理操作,代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总体素质及执业规范、管理水平相对薄弱已影响到税务代理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税务代理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均不够理想,老龄化、相对低素质化现象极其普遍,极大地影响了税务师的自律性和中立性。从被代理人来看,税务事务所的公信力未能使被代理人足够放心,这是上述不足所导致的必然结果。那么,如何正确引导税务代理业务走健康发展之路?我认为尽快增加涉税鉴证业务有利于拓宽税务代理发展的思路。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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