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是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说到税收宣传,就不能不说到税务代理。因为作为以纳税人为客户的税务代理机构,一直在税法宣传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过程就是税收宣传的过程,执业带动了税收宣传,反过来,税收宣传又促进了执业的顺利进行。
作为专门从事税务代理的税务师事务所,其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要不断地向客户讲解税收政策。同时,在日常的税务顾问服务过程中,要经常解答客户对财税问题的咨询。在这一过程中,无论采取传真、电话,还是上门直接解释,均是对纳税人进行了最直接的税法宣传。
与税务部门的干部相比,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有其自身的税收宣传优势:既懂得国税方面的政策,也知晓地税方面的政策,还有财政、会计法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因此,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对广大纳税人进行财税方面的宣传辅导,能起到国税、地税这些税务主管部门在宣传中某些无法达到的效果。
另外,某些纳税人怕泄露商业机密或与税务部门的一些矛盾而不愿到税务部门咨询涉税问题。而税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客观、公正的社会属性,既不受制于征税者一方,也不受制于纳税者一方,它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依法进行税务代理业务,因此一些纳税人更愿意与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政策上的咨询和交流。税务师事务所与纳税人的每一次交流就是一次对现行税收政策的宣传解释。从这个角度讲,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执业的过程就是税法宣传解释、咨询的过程。
税务部门的税收宣传具有单向性,而税务师事务所的税收宣传具有双向性。在税收宣传中,税务部门主要是把税收政策单向地灌输给纳税人,而税务师事务所在税法宣传中能及时反馈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能对税收政策改革提供建设性的意见。由于现实生活中新的经济行为不断发生,而国家税收政策的制定相对而言要远远滞后于实际,许多政策往往会出现空白区。因此,税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大多能实事求是的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针对现行的税收政策存在的不足,向税务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给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以参考。
作为税务师事务所,在向客户宣传税法的过程中,自己也得到了好处。纳税人在税法宣传中懂得了税收政策,增加了对税法的遵从度。他们在随后聘请税务师事物所代理涉税业务时,就不会再给税务师事务所提出一些过分或非法的要求。比如要求税务师事务所为企业做假账,帮助企业偷逃税等。这对税务师事务所来说,不仅扫清了执业障碍,而且减低了执业风险,有利于注税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无论从国家税收事业角度讲,还是从注税行业自身健康发展的角度看,广大的税务师事务所都应该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税法宣传月活动,主动融入到普及税收知识、宣传税法的洪流之中。
作者:北京中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税务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