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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注协立规禁止不正当竞争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通过的《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禁止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暂行规定(试行)》指出,在重庆市辖区内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一律不得以降低执业质量、低于国家现行收费标准争揽业务;不得以货币或实物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支付业务回扣,支付业务合作费、佣金、介绍费、好处费、感谢费等争揽业务。
  为保证《暂行规定》的顺利实施,重庆市注协正在制定行业执业收费备案制度、行业诚意保证金制度、行业竞争秩序检查制度。  
     
(中国税务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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