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要求,2012年从五个方面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管理年活动。
记者从4月13日召开的“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管理年活动,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国视频会议上获悉,2008年至2011年,全国各级财政共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50亿元,带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投入2800多亿元,共建成98.5万个项目,亿万农民从中受益。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会上讲话时提出,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国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管理年活动。他要求各地采取五项措施,确保规范管理年活动抓出实效。
一是规范规划编制,确保财政奖补工作全面均衡有序推进。
中央和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市一事一议规划编制的科学指导,按照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求与可能、重点投入与普遍受益的关系,并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改善农村基本民生相结合,将实施重点放在村内户外农民共同受益的项目上;二是与加快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三是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规范政府投入行为,提高两个比重,调动两个积极性。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201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的要求,健全完善财政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两个比重,调动两个积极性。一是提高政府财政奖补资金占整个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比重,二是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占整个财政奖补资金的比重,降低县乡财政配套投入比例,调动县乡政府组织开展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规范制度建设,促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按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严格财政奖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中央和省级财政在分配奖补资金时,要综合考虑农业人口、地方财政困难程度,以及对地方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坚持专款专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县级或乡镇报账制等方式,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早开工、早验收、早见效。注重发挥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就地、就近监管的作用,防止项目建设资金跑冒滴漏。同时,按照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要求,严格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质量。要抓紧健全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考评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运用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和办法,对地方组织领导、预算安排、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宣传培训、农民满意度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对已建成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管护办法,落实管护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一定的管护费用,建立村级公益项目管理维护长效机制。
四是规范村民议事程序,严格禁止加重农民负担。
各级综改、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识,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规范民主议事程序,合理确定议事边界和内容,对议事过程和结果、筹资筹劳标准和规模、财政奖补资金和构成、建设内容和招标议标方式、竣工验收和资金结算等全过程,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真抓实干,确保规范管理年活动取得成效。
各级综改、财政、农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密切部门合作,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和总体规划,完善绩效考评和激励约束制度,组织开展资金项目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提炼典型案例,及时总结规范管理经验,扩大宣传培训面,确保规范管理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