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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2015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八期)

 

来源:中注协网

2016年3月23日,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八期),全文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

3月15日—3月21日,33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共为16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61家,深市主板29家,中小企业板44家,创业板35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6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昌九生化)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ST新梅)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3月21日,38家事务所共为49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2),其中,沪市主板171家,深市主板85家,中小企业板143家,创业板100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48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月15日—3月21日,27家事务所共为9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3),其中,沪市主板57家,深市主板29家,中小企业板4家,创业板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89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洛阳玻璃、昌九生化)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3月21日,36家事务所共为258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4),其中,沪市主板161家,深市主板85家,中小企业板10家,创业板2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4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月15日—3月21日,3家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4份(详见附表5),其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份,有1家上市公司同时被出具了非标准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至3月21日,12家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22份,其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11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1份,有5家上市公司同时被出具了非标准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原因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昌九生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①鉴于江氨分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停产多年,生产装置设备老化、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才能恢复生产,而公司已经多年亏损,无法大量投入;目前国家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越来越高,周边距离不足等因素,已严重影响到已停产的分、子公司恢复生产所须的安全生产许可的取得;因此已停产的分、子公司无法在原地恢复生产;②昌九生化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54,578万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16,879万元。昌九生化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上述财务报表仍然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及企业具体的应对计划,但其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二)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ST新梅(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新梅股份公司的子公司喀什中盛创投有限公司(简称“喀什中盛”)于2012年9月25日与GSCP Renaissance Holdings SRL及GSCP Parallel Holdings SRL(合称“高盛”)公司签订了股份受让协议,受让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受让价1.35亿元,喀什中盛与高盛签订的股份受让协议未附回购选择权条款;2012年11月,喀什中盛与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辅仁药业”)签订股份受让协议,受让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受让价1.35亿元,喀什中盛与辅仁药业签订的股份受让协议附回购选择权条款,约定标的公司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3年内未能完成公开发行上市,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向其回购股份,并按每年12%固定利率计息。

由于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触发回购选择权,新梅股份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第六次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拟按照回购条款,要求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约定条件回购5%股权,并预计增加投资收益RMB4,860 万元。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未能与辅仁药业就股份回购事项签订新的回购协议。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该部分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以及可能发生的减值金额,也无法判断相关的投资收益是否能够确认。

(三)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洛阳玻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董事会2015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述,公司于2015年收购了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收购公司”),并将其纳入了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1期)的相关豁免规定,贵公司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15年12月31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同样地,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也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审计范围内。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昌九生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于江氨分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停产多年,本报告期未发生生产业务,无正常采购及销售业务,故注册会计师未对这部分分、子公司生产管理、原材料采购以及销售管理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性进行测试。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三、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变更总体情况

截至2016年3月21日,共有36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216家(详见附表6-1)。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80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8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8家。从事务所报备的变更原因看,有81家是因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有31家是因客户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16年3月21日,共有35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153家(详见附表6-2)。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04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0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9家。

附表:

1.上市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简要情况明细表

2.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汇总表

3.上市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简要情况明细表

4.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汇总表

5.非标准审计报告统计表

6.1.上市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明细表(截至2016年3月21日)

6.2.上市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明细表(截至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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