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中注协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此,《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分别进行了报道。
《中国证券报》3月14日以“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受规范”为题进行报道。报道说,中注协日前印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如果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执业准则等有关规定者,将给予行业惩戒。报道特别指出,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同时提供编制财务报表和审计服务的,将被给予训诫;拒不纠正的,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或社会公开谴责。中注协将根据有关各方的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
《上海证券报》3月14日以“中注协拟建行业惩戒制度”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说,为严肃行业执业纪律,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中注协制定并于日前印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报道还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作了全面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