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湖南省长沙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做好200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其中就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作出规定。
为此,湖南注协与长沙市国资委及时进行了沟通协商。湖南注协表示,将积极配合国资委的工作,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审计、确保质量。同时提请长沙市国资委在文件中删除有关审计收费标准的条款,建议审计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以及《长沙地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公约》的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协商,长沙市国资委采纳了协会的意见,表示收回《关于做好200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将有关收费条款删除后重新下发给有关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
(湖南注协供稿)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