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公布了200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根据新大纲要求,2006年大纲所涉及的参考法规均为截至2005年12月31日发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据此,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独立审计准则均不属于考试范围。
根据《经济法》考试大纲,2005年10月27日颁布的新《公司法》属于考试范围,而同时颁布的新《证券法》则不属于考试范围,《证券法》的参考法规仍为2004年8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