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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第4讲:企业所得税(四)

 
企业所得税(四) 
(2)工资、薪金支出。  
①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不包括9项内容。  
②任职及雇佣员工的确定。  
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  
a.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人员、职工浴室人员、理发室人员、幼儿园人员、托儿所人员;b.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c.已出售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③软件开发企业的工资、薪金,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但是必须同时满足6个条件。  
[例题]下列纳税人发生的工资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是( )。  
A.饱饮食服务企业按公司规定提取的提成工资  
B.工效挂钩企业按标准提取的工资  
C.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  
D.工效挂钩的事业单位发放的工资  
答案:C  
〔解析〕:测试考生对各行业发生的工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对饮食服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提成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而不是按公司规定提取的工资;对实行工资、薪金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在工资、薪金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薪金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顿时准予扣除。这里强调的是实际发放,而不只是提取,如果企业提取的工资、薪金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额部分,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工效挂钩办法核定的工资标准在税前扣除,而不是实际发放的工资;但对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故答案C正确。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高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计税工资标准分别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低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  
(4)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项目。包括:  
A.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B.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C.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D.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  
③限额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项目。  
A.10%以内扣除的项目。  
B.1.5%以内扣除。适用于金融、保险企业的一般捐赠项目。  
C.3%以内扣除。适用于其他纳税人的一般捐赠项目。  
[例题]某企业2001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40万元,注册税务师核查,当年“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和民政部门分别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5万元、贫困山区的捐赠10万元。该企业2001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A.13.20万元       B.14.85万元  
C.16.01万元  
答案:C  
〔解析〕: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通过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5万元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山区的捐赠10万元,属于扣除范围,但不能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超过部分不能扣除。该题中企业实现会计利润总额40万元,是扣除两项捐赠额后的余额。因此,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先应将贫困山区捐赠的10万元加入利润总额中求得调整所得额50万元,计算出捐赠的限额1.5万元(50×3%),然后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6.01万元[(50-1.5)×33%]故答案C正确。  
[例题2].某金融企业2002年度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人65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600万元,2002年8月通过政府机关向贫困地区捐款10万元。2002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万元。(2003年考题)  
A.16.25      B.16.01  
C.14.85      D.13.2  
答案:A  
〔解析〕:金融企业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当年纳税所得额的1.5%以内可以据实扣除。  
测试考生是否清楚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在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本题该企业属金融企业,应按1.5%的标准计算;其应税所得额为(650-600)=50(万元)。所以,50×1.5%=0.75(万元),  
10万元>0.75万元,其税前可以扣除的公益性救济性支出为0.75万元。故应纳企业所得税:(50-0.75)×33%=16.25(万元) (5)业务招待费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千分之五;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  
销售(营业)收入净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销售(营业)收入净额×5‰  
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500万元×5‰+销售(营业)收入净额中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3‰。  
[例题]某公司2001年度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净额6500万元,扣除了业务招待费26.5万元。该公司2001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  
A.0.81万元       B.0.99万元  
C.2.31万元       D.1.89万元  
答案:D  
〔解析〕:测试考生对企业所得税前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和计算方法是否熟悉。按照规定,该公司2001年度在税前只能扣除22.5万元招待费用,多扣除的4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年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应为7万元(3+4),乘以27%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89万元,故答案D正确。  
(6)固定资产租赁费。  
按照性质不同,固定资产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金融保险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电脑及其辅助设备,其租赁费可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但最少不得短于3年。  
[例题]某贸易公司2001年3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租期1年,按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支付租金1.2万元;6月1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机器设备一台,租期2年,当年支付租金1.5万元。公司计算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为( )。(2002年考题)  
A.1.0万元      B.1.2万元  
C.1.5万元      D.2.7万元  
答案:A  
〔解析〕:测试考生对租赁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的规定是否清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本题中公司2001年3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租期1年,支付租赁费1.2万元,每个月应分摊0.1万元费用,2001年使用受益10个月,在税前应扣除的经营租赁费用为1万元,故正确答案为A.  
(7)坏账损失与坏账准备金。  
①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关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但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5‰。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包括年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例题]某企业2001年末应从甲公司收取销货款余额80万元,应从乙公司收取劳务款20万元,应从丙公司收取周转借款10万元,若按5%的比例计算,该企业年末应提取的坏账准备金为( )。(2002年考题)  
A.4000元      B.4500元  
C.5000元      D.5500元  
答案:C  
〔解析〕:测试考生对提取坏账准备金规定范围是否清楚。按照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指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账款还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因此,本考题中应从甲公司收取销货款余额80万元,应从乙公司收取劳务款20万元,可以计提坏账准备金,故答案C正确。  
纳税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  
保险企业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  
    自2002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依据规定计提的呆账准备,其按提取呆账准备资产期末余额1%计提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金融企业凡符合规定核销条件的呆账损失,首先应冲减已在税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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