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注意:
(1)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同一项目的劳务服务为一次;
(4)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例如:在南方、北方进行演出,南方3场演出,北方5场演出,要分别计算
(5)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除另有规定者外,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对中介人和相关人员取得的报酬,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如果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
(1)不含税收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
五、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税所得额
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
(二)每次收入的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同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的相同。其中,每次收入是指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取得的收入。
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二)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所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20%)
1、对于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银行存款所取得的利息,除特殊规定外,从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以前孳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次的规定: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扣除一次费用。
2、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
3、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其中: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4、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九、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卖出债券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该次卖出该类债券收入-该次卖出该类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20%
财产原值: (1)有价证券 (2)建筑 (3)土地使用权
(4)机器设备、车船 (5)其他财产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十一、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六项内容,掌握前三项
(一)扣除捐赠款的计税方法
一般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
捐赠扣除限额=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先税后分,先税后捐
(二)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抵免限额采用分国分项限额抵免法。
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不退国外多交税款;
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在我国补交差额部分税额。
(三)两个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计税方法
处理原则:先分、后扣、再税
(四)对从事建筑安装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了解)
(1)凡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实行承包经营,对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分两种情况处理:
A、对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B、对承包人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对从事广告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了解)
(1)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2)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视其情况分别按照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税项目计算纳税。
(3)扣缴义务人的本单位人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取得的由本单位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六)对演出市场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了解)
(1)演职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