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税率(熟悉)
一、 税率设计的原则:(了解)
二、 适用税率:个人所得税分别不同个人所得项目,规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税率
应税项目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①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20%
(8个税目)
特别掌握:其中有3个税目有加征或减征
1.劳务报酬所得: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
2.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3.财产租赁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减按10%税率
其中: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规定在适用20%税率征税的基础上,实行加成征税办法。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0 7000
第五节 计税依据的确定(掌握)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
(一)收入的形式
(二)费用扣除的方法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税目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扣除方法 应税项目
1.定额扣除 工薪所得
2.会计核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3.定额和定率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4.无费用扣除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二、计税依据有特殊规定
(一)个人公益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单项税目的所得)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二)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以下三项公益性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企业所得税是4项,注意不要混淆,没有老年机构问题。)
1、红十字事业
2、农村义务教育
3、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三)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 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800元
(二)减除费用的具体规定
1、附加减除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800元—3200元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可以扣除4000元)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此外,附加减除费用也适用于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2、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
(1)只有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才可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
(2)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3、雇佣单位将部分工资、薪金上交派遣单位的费用扣除。
对于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有关规定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可以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4、境内、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
分别来自境内和境外的,应分别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5、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的费用扣除。(05年变化了)
(1)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2)如果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可将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8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
6、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了解):(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
7、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了解)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800或4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具体分三种情况处理: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付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第一种: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
①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是指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再从中减除费用,就以一次取得的奖金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