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7日,江苏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在南京隆重召开。会议以认真贯彻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为主题。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国税局副局长范霖扬同志代表领导小组,作了题为《统一思想,与时俱进,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的报告;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地税局副局长倪静石同志作了题为《规范管理,依法支持,大力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的讲话。会议回顾了脱钩改制后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过程,分析当前行业的现状和不足,总结了我省加强行业管理的经验,研究了对行业依法支持与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部署了我省2006年度对注册税务师管理的主要工作。
与会代表对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法律地位、税务机关与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的关系、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税收工作中的作用、注册税务师行业市场准入、涉税鉴证业务的内容等问题,达成了共识,统一了思想。
会议认为:《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也标志着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在法制化轨道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会议认为: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是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规范税收秩序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税收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不仅有利于纳税人降低遵从成本,而且有利于税务机关提高征管效能。
会议指出:加强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理工作,实行行业市场准入机制,维护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市场的秩序,是各级税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拓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涉税鉴证业务,依法支持和大力促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我省税收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会议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依法、有利于征管的原则,完善制度和办法,拓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空间。要积极支持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职能作用。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常熟市国、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地税局直属分局的分管局长、征管处长,省国税局、地税局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来源:江苏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