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员管理工作,增强广大会员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方便会员执业及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日前下发了《关于〈会员证〉发放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署,决定在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下发《团体会员证》和《执业会员证》。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于三月二十七日向各税务师事务所转发了中税协《关于〈会员证〉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税务师事务所安排专人负责申请和领发工作。各税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中税协和市税协的要求,严格审查和认真填写《会员证》领取申请表,确保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会员证》领取申请表于4月30日前报市税协。
这次《会员证》的发放对象为:《团体会员证》发放给具有中税协团体会员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证》发放给具有中税协执业资格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税务师。《非执业会员证》的发放有待中税协通知。
为提高发证效率,这次发放会员证采取“以所为单位统一申请和集中发放”的办法,由各事务所统一填写申请,统一进行审核,报市注税协复审后,集中统一打证,再通知各所取证。《会员证》发放工作从2006年4月10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会员证》制作成本由中税协承担,地方协会发放时不向会员收取费用。
《会员证》的发放使用,既有利于发挥协会为会员服务的职能,又有利于提高会员会籍管理水平,是2006年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地完成《会员证》的发放工作。
来源:大连注册税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