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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课堂笔记-第33讲

  
二、营业税的应税行为的概念  
   1、注意“有偿” 
   2、单位和个人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 
   3、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三、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一)混合销售行为的划分 
   1、对于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又涉及增值税的货物的行为,称为混合销售行为。 
   2、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收一种税。 
   3、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二)兼营行为的划分 
   1、对于纳税人既经营货物销售,又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兼营行为,称为兼营行为。 
   2、分别核算,分别征税 
纳税人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3、纳税人以签订建筑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分别征税)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安装)资质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应用举例】 
甲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明确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其中:建筑业劳务费价款1000万元;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制的并按市场价确定的金属结构件金额500万元;建设方采购建筑材料等1500万元。工程当年完工并进行了价款结算。 
    对于甲公司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安装)资质并且总承包价款总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此时就可以就销售的自制金属结构件500万元征收增值税;而对于扣除这部分后的承包金额征收营业税。但如果金属结构件是购进的,而非自制的则应按照承包总价款计算营业税,不计算增值税。 


【应用举例】 照相馆在照结婚纪念照的同时附带销售镜框、相册的,该项业务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A.征收增值税 
    B.征收营业税 
    C.镜框、相册应估价征收增值税 
    D.既要征收增值税,又要征收营业税 
答案:B 
解析:考核目的:混合销售业务的税务处理,照相馆属于以提供应纳营业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其发生的混合销售业务应一并征收营业税。 
3.几项具体规定 
  (1)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我国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时,处置其所拥有的实物重置资产所取得的收入,该项资产属于不动产的,征收营业税;属于货物的,应按增值税条例规定征收增值税。

    来源:无忧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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