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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是专业分工的结果

  
    我国注册税务师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正式确立至今,注册税务师已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谐纳税环境、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从注册税务师在经济实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来看,注册税务师是社会专业化分工的结果,其专业功能具有不可取代性。
  注册税务师凭借其执业的独立性,一方面义务维护国家税收权益,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务机关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更有利于维护法律规定的国家权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以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减少申报误差,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注册税务师是纳税人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主体。税务代理是税收征管向社会的延伸,由于税收征纳的专业性很强,纳税人无法完全掌握复杂的各种税法条例,因此很难自行完成纳税任务。因此需要由专业的中介人员或机构代为履行,以节约时间和精力成本,减少涉税风险,维护各纳税人合法利益。
  注册税务师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联系纽带。受托于纳税人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可以在改善涉税主体间信息传递、优化税收征管执法资源配置、优化纳税服务、促进依法治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有利于及时纠正和制止税务人员的差错及腐败行为,从而在改善税收征纳环境、和谐税收征管环境中发挥突出作用。
  近年来,我国注税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也不够完善。随着2006年税务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及国内其他中介服务行业的加入,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目前,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其管理水平、经营规模、业务范围、服务质量等相对薄弱,市场意识、自律管理、服务理念与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介机构仍有很大差距。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这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注税行业要健全税收监督管理法制,尽快制定《注册税务师法》,明确注册税务师的社会监督职责和涉税鉴证权利,着重完善注册税务师制度安排;发挥注册税务师协税、保税、办税的作用,理顺中介鉴证、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关系,发挥其各自作用;改进制度结构,建立执业风险责任金制度,确保注册税务师及其执业机构实质与形式上的独立性,增强注册税务师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服务意识,使其能够客观充分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大力加快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是适应我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加速发展包括社会中介服务业在内的第三产业的需要,是适应国家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的需要,是适应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入、提高征管服务效率、优化纳税环境的需要,是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经济全球化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需要,是适应市场和政府合理分工以及行政机关职能转变的大趋势和《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需要。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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