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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光:预计房产税2017-2018年全面铺开


来源: 新华网海南频道

    新华网海南频道3月13日电(记者郭信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市场关于房地产市场走势的担心也在升温。瑞穗证劵亚洲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就得出很快将征收房产税的结论尚为时过早,总体上来看,由于中国仍然处在城市化进程之中,对于住房的需求仍然比较强劲,目前不必担忧房产税会引起抛售和房价下跌。
    沈建光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首要功能是为市场经济奠定法律基础,保护私人财产权,并维护交易安全;也有助于政府和宏观调控部门摸清我国不动产的家底,便利有关政策的制定。客观上看,不动产登记对于反腐和房产税的征收具有基础工作的意义,从长期来看是房产税征收的技术手段。
    他表示,房产税征收问题事关重大,从国土部近期“税收法定”表态来看,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将非常慎重。人大和国务院都需要权衡各方面的情况做出综合判断。目前就得出很快将征收房产税的结论尚为时过早。
    “但是考虑到中国税制改革方向,我国税制需要从征收间接税为主向征收直接税为主以发挥税收减少贫富差距的作用,房地产税的推出从长期角度来看确实是大势所趋。”沈建光说。
    他表示,在地方政府目前面临更大财税压力的情况下,政府在立法和其他方面加速准备工作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即使是这样,考虑到冗长的立法进程和技术方面的准备,该项税种的推出也仍然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沈建光认为,影响房价的是包括需求与供给等多因素而非仅仅房产税。例如,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需求由于人口流入仍然较强,价格一旦下跌会引起需求迅速上升;近期33个县农村集体经营土地批准入市即会增加土地供给,也会因为农民获得更多土地补偿而增加对于住房的需求。总体上来看,由于中国仍然处在城市化进程之中,对于住房的需求仍然比较强劲,担忧房产税会引起抛售和房价下跌目前没有必要。
    条例实施是否将起到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的作用?沈建光说,条例实施是征收房产税的技术手段,可以为未来征收房产税做好准备。考虑到持有房产可能会存在更高的成本,投资者对于房地产的需求会明显下降,条例在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方面作用会非常显著。但是,伴随着投机泡沫被挤出,从长期来看,条例实施有助于中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和平稳的发展。
    沈建光表示,条例明确表示审计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对于政府公务人员持有的来源不明的房产会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是不动产登记需要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主要问责官员财产公开等一系列制度结合起来才能够更大的发挥作用。
    “当然,本质上说,不动产登记条例并不是主要为反腐败服务,更多是为了便利房地产交易,为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做好准备。”沈建光说。
    推出房地产税时机是否已成熟?沈建光认为,征收房地产税关系重大,需要加强调研,不断试点,立法先行,预计全面铺开可能要到2017-2018年。但也不需要过于担心,作为综合改革的一部分,伴随着房地产税、土地改革等改革的持续深入,改革将从长期来看释放更大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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