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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4月8日决定,从下个月1日起,下调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率,从之前80%的征收比率下调至40%。
这一税率的下调,将有助改善受价格与生产低迷拖累的国内铁矿石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但仍不足以抵消当前大宗商品价格低落所造成的亏损。
中国在2007年开始思考资源税改革,此后,改革范围也从原油和天然气扩大到煤炭。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去年12月1日发布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根据此通知,地方政府于今年1月分别宣布了各省介于2%至10%的税率幅度,其中,内蒙古、山西和陕西的税率分别定为9%、8%和6.1%。
这一改革清理了煤炭开采和销售过程中所征收的税费,同时也将煤炭资源税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同时,原油及天然气资源税也进行了调整,从去年12月1日起,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未来,资源税将逐步用于多种天然资源,例如水资源。
根据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起点,以推进资源开发合理化,并通过标准化纳税来规范财政和税收工作的执行。资源税的改革一直不断深化。又如,财政部正在考虑将煤炭增值税率,从17%调降到13%。
这一轮的资源税改革将主要帮助那些高度依赖铁矿石的重工业地区,例如河北、辽宁、山东和江苏,都将是主要的受惠省份。
这一新措施,加上此前的削减工业用电费,可被视为中国应对当前经济减速的措施之一,通过减轻经营成本来增加国内企业与国际厂家,尤其是澳大利亚厂商的竞争能力。据中国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煤炭进口仅为4907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了42%。但是,这项减税改革整体上对已经产能过剩的中国来说,未必能带来中国政府所预期的正面影响。
(作者为IHS资深经济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