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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就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意见

关于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会便〔2019〕39 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相关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我们起草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电子文本反馈我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赵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话:010-68552932

传真:010-68552531

电子邮件:zhaojie7@mof.gov.cn

附件:

1.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

2.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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