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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税,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前不久有一句表态:“房产税要在全国推开。”以他的身份公开表明此态度,令一直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房产税再度引发了极大的关注。
不止一位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的人士表示,这次房产税开征是真的要来了。有几套房子的人,多在谋算赶快“出手”,没有房子计划购房的也是兴高采烈,因为他们认定:房产税一开征,房价肯定就要掉下来。
其实,房产税早已不是什么新鲜名词。在现行的19个税种中,房产税早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境内个人自用房产免缴而已。
如果要开征房产税,就是要把所有住房全部囊括进去。显然,这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
说到不容易,是因为开征房产税,还有很多悬疑待解。比如:房产税能否成为抑制房价的定海神针?其效果是劫富济贫还是劫贫济富?沿袭欧美模式还是另行中国特色?最终留给民众的疑问就是:房产税离我们究竟还有多远?
谢旭人表示,房产税要在全国推开,说明这个大方向是既定的。但即使“风已满楼”,也不一定意味着“山雨”马上就来。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日前也坦承,具体扩征的时间表属于顶层设计问题,目前尚不好预测。
何况,开征房产税,不好预测的方面远不止一个推出时间节点的问题。谁都知道,当前房产税跃到台前,与房地产调控有很大的关联。连续几年的政策调控,尽管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与预期还是存在差距。出台新的房产税,能否成为房地产政策调控的一把利器,现在正、反两方面的断言,都只能是猜测。
严格来说,房产税要开征,除了这个大方向是明确的外,其他细节都还比较模糊。但我们还是希望通过本专题,尽可能地去接近房产税真实的境况。
此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特意邀约了房地产行业的相关各方:开发商、学者、中介机构,以及具体负责落实此事的税务部门相关人士,他们有的对此关注得更为仔细,有的更为接近房产税开征的幕后,把他们的看法集中到一起,或许才更为详尽,也更为客观。
本专题中阐述观点的人士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印其鸣(应受访者要求,化名处理)、中国指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瑜、伟业我爱我家(博客,微博)集团副总裁胡景晖、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阳光100常务副总裁范小冲。
悬疑一:房产税离我们究竟还有多远?
印其鸣:
房产税的正式推行还很长远。
实际上,现在的税制改革遇到了天花板效应。房产税最大的优势在于房子是不动产,但现在却有人说非得要考虑房产超过多少面积之后才能征收,这就完全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
其原理就是,只要房子是固定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所在的区域里,那就需要征收房产税。这和持有多少套,有多少面积,都没有关系。如果房子在农村,没有享受到政府的公共服务,那就不需要征房产税。
对于谢旭人部长强调的将房产税同其他税费合并,我觉得那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将和房地产相关的费用都改成规范的税,即费改税,使之最后都能纳入规范的税收范围中去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首先财政部只能管税收这一块,其他收费都归国土资源部管。和土地、房产相关的税费都不是一个部门在管理。要合并是很难的。
有人提出,经济活动针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所得税,首先他们得改变原有落后的征收方式,然后再扩大到超过实际需要的社会单位。
我的主张是将来政府也要征税,现在是免税的,将来房产超出面积,也要征税。
盛传的两湖(湖南、湖北)试点,两湖本身是很积极的,税司也在和地方政府洽谈。媒体说的是两湖的方案已经报到了国务院,但这都是传说。关于具体的房产税方案,我们内部研究的司局也认为还不成熟,还不到公开的时机。
范小冲:
中国离房产税应该是越来越近了。
房产税能够完善中国的税收体制,而且也会使中国的土地制度和税收制度更加合理化,对于改变政府靠出售土地而生存的土地财政的未来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但是征收难度,征收的标准,怎么来征收,这些都有很大的挑战性。
房产税是按照评估价来征收的,那么评估的工作量和认定是一个巨大的工作。
对于开发商而言,在不同时点上,房子的价格不一样;同一个时点上,同一栋楼,甚至同一层楼里,不同大小、朝向,价格都不一样,这样的评估难度太大,而且这种评估,还会存在质疑。而且,这是涉及到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利益问题,更需要特别慎重。
胡景晖:
我觉得明年肯定会扩大试点范围。
房产税之所以到明年会这么迫切,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一定要找到一个相对长效的财政收入来源。
在过去的10年中,地方财政基本上就靠卖地。但现实的问题是,可以拿出来卖的地越来越少,甚至是近乎枯竭了。虽然70年后,政府对商品房用地还可以再征收一次,但到目前为止,大部分房子到70年的期限,可能还有50多年的时间。
短期之内,可能在类似湖南、湖北,或中等城市,或省会城市的试点比较大。在北京这样的城市试点就不太可能了。我觉得房产税是一个勇气问题,不是一个技术问题。
顾云昌:
房产税的改革是房地产税收体制的改革。房产税的开征是逐步的,个人认为上海的模式,地方政府会比较容易接受。
接下来的试点工作,会侧重选择一些二三线小城市,在这些地区试点的影响不会太大,另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行动。
实际上,在2008年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就曾提出要适时开征物业税,并对房产税进行调整。政策上,国家税收部门已经感觉到了房产税的不合理。
目前的房产税和物业税实际上还有差别的。最大的差别就是开征的面并不是所有的房屋持有者,这样的税收不能替代原有的财政收入。
通过房产税,要真正解决地方财政收入问题,在市场中平衡供需关系,力量还不是很大,但我们对它的期望值不能过高。
房产税应该向物业税靠拢,大幅度征收,大面积征收,对存量进行征收。
悬疑二:能否成为抑制房价上涨的定海神针?
胡景晖:
我个人觉得,房产税不管税收设计如何,既能平定房价,又能平定租金。但一定要有前提必须是针对存量房。
开征房产税,直接的结果就是出售和出租的房源量会增加。因为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来征收房产税,都会导致多套持有的住房和囤积的住房被拿出来出售或出租。这样一来,像北京的空置房、黑灯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得到改善。
如果房源量增加的话,那至少不会是涨价的信号,对于后续还没有买房的人就是好事。
重庆和上海的试点之所以效果不太明显是因为他们只针对增量征收,而没有对存量征收。因为征收房产税需要有豁免范围,那就需要公示所有人的房产信息。这样,可售房源量就会立即增加,可买和可租的房源也会增加。
范小冲:
房产税和房价其实是没有关系的。回归到本质上,还是税制的改革,不要轻易地同短期的宏观调控、打压房价结合在一起。
但是现在有很多税费是有重叠的。比如开发环节中的出让金,我们现在已经将70年的保有环节一次性收光了。而在开发阶段也是一次性征收,这样就增加了土地和开发的成本,也使得初始的房价居高不下。但如果是把70年分摊到每一年的话,把初始成本降下来,对于降低房价是利好。
房产税的开征是必须的,中国的土地制度和地方的财税制度有待完善。地方政府偏好吃土地财政,有了房产税后,持有房屋就有了成本,空置率就会大大减少,就会逼迫业主出租或者是出售。
作为开发商,很多东西不能从眼前利益来判断,我们希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有了房产税,就能慢慢替代现有的土地财政模式,当然对购买有一定的影响,但只要这个政策对所有人是公平的,那对所有开发商来说都是一样的。
黄瑜:
房产税改革的意义在于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调节多套房屋持有者的收益,完善房地产税收体制,保障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运行。至于直接抑制房价,我们认为房产税并不具备这样的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重庆、上海的试点方案表明,房产税开征初期范围小、税率低,与前几年房价较高的涨幅相比,不能期望每年不足1%的房产税能对投资需求有直接、快速的抑制作用。长期来看,它的作用在于抑制不合理消费,比如囤积多套房、追求过大的面积。
关于房产税改革地方财政收入的问题,2011年初我们做过测算,假设过两种情况:一种是针对高端房、人均面积超过一定量进行征收;另一种是假设对所有存量住宅进行征收。即使对所有存量住宅征税、税率为1.5%的条件下,全国一年的房产税约为7600亿元,远远低于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额2.7万亿元。若按前一种方案,房产税征收额仅为百亿元左右。因此,短期内房产税很难满足地方财政收入的需要。
顾云昌:
对于抑制房价,房产税也不是一点作用都没有,但也不是很明显,毕竟只是针对少部分人,起主要作用的是货币政策和金融环境。
我认为影响房地产市场最主要的因素是货币因素,真正的市场要热起来就需要大量货币的融入,这必然会影响金融环节和政策。比如我买一套房打八五折,当然这个利率可能是低于CPI,那我有钱当然是先买房去,这实际上是金融鼓励,再加上现在信贷方面的钱也比较松快。楼市在去年第四季度基本上是没什么交易量的,而到今年第四季度却要旺起来了,原因就是去年没有信贷,个贷在年底也已经没有了,但今年的个贷却比较充裕。
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指数开始回暖,回暖的因素是稳增长的货币政策和信贷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