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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Ⅲ减税政策又被叫停汽车厂商苦乐不均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告称,暂缓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中所规定的符合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从7月1日起可以减征30%消费税的政策。

  对此官方解释是:“目前小汽车欧洲Ⅲ号排放标准正在制定中,符合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车用油品质量尚未解决。”但减征消费税政策的“容与不进、回水凝滞”,仍不可避免的在业内引起了相当反响。

  叫停背后

  “目前,国内就根本没有符合欧Ⅲ标准的油,国内炼油企业也没有生产。如果路上跑的欧Ⅲ车加的都不是欧Ⅲ油,一则对车况不好,二则也达不到环保标准,等于自欺欺人。所以,相关政策部门做出暂缓执行的决定是非常明智的。”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贾新光如是表示。

  贾新光认为:“不应该超越国情国力一味去追求高标准。比如北京的公交车有的连欧Ⅰ都没达到,你让他们去改欧Ⅲ,公交系统本来就赔钱,他们改不了。”

  不过,针对国家在减税政策上的“欲行又止”,业内有人认为“油品质量问题尚未解决”之托辞比较牵强,由此引出了另外的两种不同说法。

  一种猜测是,国家出于宏观调控考虑希望增加今年的税收,因此在对达到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厂商减征税先手暂缓,再观后效择机而出。

  而另一说法则认为,国家此举的最大受益人当是炼油企业。因为强推欧Ⅲ未来必使欧Ⅲ油成为硬通货,但欧Ⅲ油如何得到却是问题。自己生产吗?炼油企业投资负担过重,谁也不干,于是必然转为进口,而如果依赖进口无疑会对我国能源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其实某些企业大声疾呼“油品质量问题尚未解决”的目的,正是在为将来进口欧Ⅲ油制造舆论基础,目的是要“顺应需求”地去进口,并“名正言顺”地去让炼油企业获利。

  甘苦自知

  今年年初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曾在业内引起一片哗然,原通知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达到GB18352.-2001排放标准u相当于欧洲Ⅱ号标准的小汽车,停止减征消费税,一律恢复按规定税率征税。此外自2004年7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达到相当于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减征30%的消费税。“强制推行欧Ⅲ标准,新政策发布在当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除了有提高环保标准方面的考虑外,相关政策部门也有在汽车业内进行洗牌的用意。”相当多的业内人士均有此判断。

  据了解,目前厂商在进行从产品欧Ⅱ到欧Ⅲ改造过程中,所费成本不尽相同,依车型档次、自动化程度等而定,比如普桑就低一些,而沈阳的“小宝马”则相对较高,一般来说,成本会从二千多元到七、八千不等。

  现在政策暂缓在汽车企业内产生的连锁反应,足以证明此前业内的判断。

  在研制属于欧Ⅲ排放标准车方面一直进行不懈努力的奇瑞对此次新政策叫停却备感意外。上汽集团奇瑞汽车有限公司研究院的许院长表示:“我们原打算明年7月推出符合欧Ⅲ标准的奇瑞车型,现在我们需要再研究研究了。我们现在最关心的是国家什么时候能实施减征消费税的政策,这对我们有能力达到欧Ⅲ标准的厂商来说有相当的促进意义。”

  现在来自市场层面的反映是,“新通知的出台不会对我们的汽车销售商产生质的影响,”中联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张超称:“因为从单辆车来看,消费税减征30%数目很小,而且是出在生产企业头上,对消费者不会有影响。但值得关注的是,将来为配套欧Ⅲ车所用的欧Ⅲ油价格可能会很高,这倒有可能影响汽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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