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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税务稽查既是对纳税人经济活动、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的一种检查监督,也是对税务机关自身贯彻税收政策、执行征管制度的一种自我检查监督。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行使此项职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必要时,也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储蓄存款,须经银行县、市支行或者市分行的区办事处核对,指定所属储蓄所提供资料。
    总之,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的稽核、审查和监督活动。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税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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