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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份纪念品”看, 医疗行业税收征管

    来源: 江苏国税网 

----对某医疗单位的纳税评估案例

    一、确定对象 

    09年3月,某税务分局管理员深入辖区内某企业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无意间发现该企业老总办公桌上摆放着一份由某医院赠送的精美纪念品,通过交谈获知辖区内某人民医院前不久举行了综合新大楼典礼及60周年院庆活动。凭借职业的敏感和多年来的评估经验,该管理员预感到其中能有涉税文章。随即把掌握的信息向分局领导作了汇报。分局领导经过研究,觉得该信息有一定价值,某县人民医院被列为特定评估对象。评估期限为2008年1-12月份。 

    二、评估分析 

    (一)通过同行业掌握的信息 

    1、该单位是江苏省内一流的二级甲等医院,主要从事医疗服务业务。 

    2、该医院08年1月8日举行了综合大楼及60周年院庆活动,大楼及设备购进总投资3000多万元。医院为缓解资金压力,有内部集资行为。 

    (二)通过征管信息系统调阅其08年及07年纳税情况 

    1、2007年度申报入库房租营业税6053.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2.65元,教育费附加42.12元,印花税121.00元,房产税527.2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元。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241972.70元。 

    2、08年无房租申报税款记录。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210197.70元。

    3、该单位医院服务收入符合政策性减免规定,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三)通过江苏地税评估软件查阅了该院08年、07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指标变动情况 

该院2007年、2008年主要评估财务指标变动率      单位:万元 

序号
 会计科目
 2008年
 2007年
 变动率
 
1
 固定资产
 6171.78
 3106.28
 98.69%
 
2
 长期借款
 4200
 700
 500%
 
3
 其他收入
 180.37
 12.27
 1370.08%
 
4
 办公费用 
  
  
  
 
 
     -业务费用
 25.27
 1.2
 2005.83%
 
 
   -其他费用
 32.6
 2.3
 1317.39%
 
5
 利润总额
 254
 120
 111.67%
 

    (四)通过综合比对分析锁定疑点: 

    疑点一:08年房租可能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疑点二:固定资产大幅增长,是否按规定索取建筑发票。建筑、设备合同印花税是否缴纳。 

    疑点三:长期借款、其他收入增幅较大,情况需要了解。 

    疑点四:办公费当中业务费用、其它费用同比上升比例较大,增幅异常。 

    疑点五:08年利润254万元,根据财税[2000]42号文件及相关的政策精神,其他收入180.37万元该不该征所得税。 

    三、询问核实 

    针对上述疑点,评估人员向纳税人发出《询问核实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对上述疑点进行解释说明。次日,该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即来到分局,对上述疑点作出解释答复,并提供了有关发票、税票及合同复印件。 

    1、关于房租未申报纳税问题。财务负责人称,由于年底负责申报的财务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新调任人员对情况不太了解,耽搁了房租申报期限,并表示将立即办理申报。根据提供的合同和其他收入明细帐显示,11月24日收取房租收入12.27万元。 

    2、关于固定资产大幅增长相关税收问题。单位领导介绍,该院是江苏省内一流的二级甲等医院,为改善住院条件,提高医院科技水平,近两年来,院方投入3000多万元,新建了住院大楼一幢,并配备了一流医疗设备。同时根据财务负责人提供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其他应付款以及税票复印件来看,该单位严格执行了“凭票付款”制度的相关规定,但工程及设备合同确实未缴纳印花税,原因是对政策不了解。 

    3、关于其他收入以及长期借款增幅较大问题。原因是县政府为了筹集城建发展资金3000万元,以县长会办纪要的形式,让院方统贷统还。2008年度累计发生贷款利息168.1万元,相关单位归还利息开据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专用票据,并记入其他收入科目。另500万元是医院为缓解资金紧缺,08年6月向内部职工集资,三年还清,年息一分,每年七月份兑现。由于兑现时间未到,还未发放集资利息。 

    4、关于办公费特别是业务费、其它费用增幅异常问题。一是院方去年60周年院庆活动,宣传费用科目中23.27万元是用于放发纪念品。其它费用中主要是为搞好与县交警部门协作关系,节日期间为该单位放发一点福利。发票及附件复印件上显示,2008年6月9,该院一次性采购纪念品金额为23.27万元;2006年2月6日,该院一次性采购电磁炉等物品10.48万元,以上都附有领购人签名。 

    5、关于其他收入180.37万元是否相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财务负责人讲我单位是免税单位,不该纳税。 

    根据该院领导及财务负责人的答复,结合相关资料,评估人员认为基本符合情况,主要属于对税收政策不清,理解不透等原因造成少缴税。对政府干预借款利息、其他非医疗服务收入要按照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为非本单位人员发放的纪念品、福利等按规定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政策问题,评估人员耐心的对其进行了宣传辅导,并根据有关政策精神,提醒纳税人如何做好非医疗服务收入所得税税收筹划,避免政府干预行为,切实保护好自身税收权益。财务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学习税法,努力做到依法纳税,在税法规定的范畴内,注意纳税权益的保护,并接受评估意见。评估人员最后帮助该财务负责人做好税款计算及申报工作。 

    四、评定处理 

    (一)根据上述情况,纳税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报告,作出纳税差异符合性结论,建议其自行补缴营业税金及附加9.85万元,房产税1.47万元,土地使用税0.08万元,印花税1.53万元,企业所得税1万元,合计13.93万元,加收滞纳金0.67万元,补扣个人所得税6.75万元,合计入库21.35万元。 

    (二)本案例反映出的问题较多,且涉税金额较大,引起县局的高度重视。为全面摸清医疗行业税源,全面掌握各个单位纳税申报质量,为今后日常税源管理奠定基础。2008年3月,县局决定对辖区内医疗行业开展专项评估,采取集体约谈方式,责令各单位自查自纠。通过评估发现医疗行业在税收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税务机关税源管理监控存在缺位现象; 

    2、医疗行业申报率及质量有待提高; 

    3、非服务性收入营业税、所得税以及内部承包业务税收流失较严重; 

    4、票据使用及管理亟待规范, “以票控税”制度需加强和进一步落实; 

    5、资产费用类支出的税收管理需强化监控手段; 

    6、药品、设备采购合同等印花税,以及药品回扣环节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管理存在盲区。 

    五、管理建议 

    目前,地税部门对行业税收的管理正在向科学化、精细化的纵深推进,但医疗行业不熟悉税收政策,税务机关疏于管理,淡化管理现象还依然存在,因此,要实现征纳“双赢”应做到: 

    1、强化纳税宣传与业务辅导。一要多深入调查调研,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经营以及行业特点,开展“个性化服务” 送税收政策上门,提高行业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经常性纳税培训与辅导,增强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2、加强日常监控管理力度。税务机关在日常申报管理工作中,一要加强医疗行业户籍登记管理,把他们纳入正常管理监控范围。二要对医疗行业的应税收入、费用支出、资产变动情况,加大跟踪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醒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三要积极推行“以票控税”制度,防止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专用票据等偷逃税款,实现源泉控管目标。 

    3、不断提高评估技能和效率。一要细心观察分析各类经济活动,做评估工作的“有心人”,善于发现问题和疑点,收集评估案源,提高案源质量。二要讲究纳税评估方式,注重行业财务特点,抓住涉税重点事项,熟练掌握征管及评估软件操作业务,注重提高各种信息指标比对分析的能力 ,提高行业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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