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稽查

账外下功夫 查结举报案的税案分析 

  来源;税网

    “翔远房地产公司又被实名举报了!”我刚接手分管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地税局稽查工作,便接了个棘手案子。 
  两天后,我和4名稽查人员来到翔远房地产公司。在看完我们的检查证件后,财务部李经理便一脸怨气地说:“今年一月份刚接受贵局调查,我们已将查出的印花税7500元、土地使用税16500元,在你局的查前辅导中全部补缴入库,你们怎么又来了?这企业怎么正常工作!”我便很温和地说:“请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我们工作人员经翻阅纳税资料得知:该公司2003年营业税正常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正在汇算清缴中,我局的稽查结论正在整理中,如果我们一行仍呆在财务部查账,会让调查陷入一种无名的困境。怎么办?为了缓和气氛,我便让李经理领着我在大楼里转了起来。在“闲转”中,我发现工程部、财务部、行政部、经理办等内部机构都在楼内办公,唯独销售部在远郊项目施工所在地办公。看到这一情况,我的办案思路顿时清晰起来———去现场看看。 
  在翔远小区的售楼处,我们几个人以顾客身份出现,并受到了售楼小姐的热情接待。在交谈中,我们得到以下宝贵信息:一是该小区全部楼盘规模及内部结构布局,据此可推出全部投资情况;二是楼盘销售情况,经分析共有委托销售、自销、租赁三种形式;三是楼盘附属物情况,如地下室、车位价格及面积;四是将商品房转为办公房情况。以上信息的获得使我们的调查由“山重水复”转入“柳暗花明”的境地。 
  当天下午一上班,我们便到公司行政部,要求查看公司与建筑商签订的工程结算合同。行政部经理称管合同的人不在。我便对财务部李经理斩钉截铁地说:“我们有时间等下去!”当时的气氛异常紧张。到了下午5时,管合同的人终于回来了。我们从这份合同上又发现了“以商业门脸抵顶工程款”的查案线索,整个调查取得重大突破。 
  围绕调查取证情况,稽查小组开了一个案例分析会。经过反复讨论,我们对翔远房地产公司作出如下稽查结论:(一)对该公司与每位客户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之外,另收的地下室款项共计70万元应税收入作补税并处0.5倍罚款处理,同时作账务调整;(二)该公司与两个建筑公司分别签订的《工程结算意向书》涉及“以房顶债”问题,属于将开发产品抵偿债务,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共计应税收入21万元,应作补税并处0.5倍罚款处理,同时作账务调整;(三)该公司销售部将200平方米商业门脸转作办公用房,属于本公司将开发产品自用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经查应税收入48万元,应作补税处理并作账务调整;(四)该公司又将200平方米商业门脸出租,属于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租赁期间取得价款应按租金确认收入,经查应税收入为10万元,应作补税处理并作账务调整。以上四项共计应补税款105267元。 
  当稽查人员将《稽查报告书》、《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个稽查文书送达翔远房地产公司时,该公司老总一脸无奈地在上述文书上面签了字。至此,该公司举报案查结完毕。 
  办案心得 
  大诗人陆游有一句诗:“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其意是学诗的人光懂诗是不行的,更需要有丰厚的社会知识。引用到税务稽查工作中就是,仅懂税务是不行的,必须懂得企业经营业务,财务管理业务,按照业务———财务———税务三者相辅相成关系去开展税务稽查。与此同时,每个稽查人员还必须练就“闲聊、闲转”查账之外的功夫。本案通过这两种技巧性查账智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举查结举报案。 



阅读次数:213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