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北新闻网
案例:
消费者任女士于去年十一期间,在沈阳某酒店为儿子举行婚宴,不但饭菜质量与预订时的介绍相去甚远,连最后向酒店索要17000元餐费发票的要求也被酒店拒绝,这就让任女士感到很不解。
点评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消费者在酒店消费后向酒店索要发票,酒店责无旁贷地应给消费者提供发票。
发票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国家经济领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谓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发挥着三个重要的作用:一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在各种经营活动中,发票是用来证明货物所有权转移或提供劳务服务完成、明确收付双方经济责任的商事凭证,是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二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因为开具的发票和税收的核算有直接的关系,发票是纳税人应税行为的书面证明,是征税机关获得应纳税信息的媒介。当纳税人涉嫌偷、欠、骗税等违法行为时,它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税务稽查、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三是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进行维权时必不可少的证据。总之,发票是国家管理经济事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餐饮行业有部分酒店在发票上做文章,如“不开发票,可以赠送一瓶可乐”、或者饭店推出了不开发票打折、抹零、送礼物等诱导消费者不开发票,或者以自带酒水为由拒开发票。更有快餐业如肯德基、麦当劳等,一般不主动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商家不开具发票或不主动开具发票的做法,实质上都是无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税务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
破解建议:
1、国家及税务机关要完善税收、发票等相关经济、法律和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进行税收监督管理,监管企业依法纳税、依法为消费者开具发票,防止企业偷税、逃税、漏税。对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的企业和个人,有关行政机关要加大处罚力度。
2、消费者要提高索要发票的权利意识。督促经营者依法纳税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消费者在消费中索要发票,是我们做个负责任的公民的体现,更是维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不仅有中奖的意外惊喜,同时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留一份保障。对不开发票或不主动开具发票的企业和个人要积极予以监督,向有关行政机关进行申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