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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理”化合 无疑可敌的案例分析

   来源: 江苏国税网 

  ------×化工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

    二十多年前,人们都会说“学会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当今税务人员会说“数”、 “理”化合,无疑可敌。说的是只要注重数据采集----掌握了纳税人基本数据,深入评估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进行理性分析,结合其它评估方法和手段,将没有什么难以解决的困惑。我们从下面的x化工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说起:

    一、报表数据—见异常

    某化工有限公司,2000年6月成立并开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为查帐征收方式。该企业法人××;经营方式:生产及批发零售;注册资本1200万元;主营产(商)品:苯。该企业2007年度财务报表有关数据如下:全年申报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64529445.54元,所得税应税销售收入64779445.54元,销售成本59545804.46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24030.32元,期间费用6955644.80元,其他扣除项目1091989.84元,当年账面利润总额为-2938073.88元。企业汇缴申报的亏损额为1853634.27元, 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是3115343.92元。

    二、数据分析― 现疑点

    我们首先运用应税销售收入变动率分析法分析,2006年是213977754.85元,而2007年只有64529445.54元,环比为-70%,异常。至于异常的原因,据管理人员讲,是企业管理层内部闹矛盾,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导致了2007年销售收入大幅下滑。这又给我们对“企业管理状况如何?”、“财务核算是否混乱?”加大了疑问;其次用所得税“税收负担率变动率” 分析法分析,2007年是0.48%元,而2008年为0,环比为-100%,异常;三是我们通过测算发现该企业2008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7.7%,偏低:“主营业务成本率”为92.28%,“主营业务费用率”为13.8%,都偏高。“成本费用核算是否准确?”的疑点浮出水面;四是用“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分析法分析,2006年是3115343.92元,而2007年为-1441885.13元,环比为-146.28%,异常。

    三、评估约谈――解疑团 

    为了证实或排除疑点,根据纳税评估程序,我们向该企业发出了《纳税评估约谈说明建议书》,将企业存在的疑点告知了纳税人。并一再交待:希望你们能够合理解释存在的疑点,如果不能合理解释,希望珍惜一次自查自纠的机会。最终,企业在约定的约谈时间以前送来了《企业纳税评估自查情况说明书》,请求以自查申报代替约谈说明,自查情况如下: 

    1、2006年度“预提费用”结转到2007年的预提工资未发余额353302.61元,应补所得税额为116589.86元。 

    2、2007年度:(1)折旧多提268061.52元;(2)多结转销售成本:1545784.33元;(3)“补贴收入”少计所得税应税收入:350000.00元。 
以上项纳税调增额合计为 228.03万 元, 减去申报亏损额185.36万元,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32.67 万 元;2007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为 10.89万 元。应补所得税额为 10.89万元。 

    四、评估体会—“三要素” 

    1.“数”。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了解,掌握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做到心中有数,才能不被纳税人的数字所迷惑。 

    2.“理”。纳税评估的重要环节是评估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进行理性分析。对确定的对象,应根据分析指标,结合平时的日常征管,通过对比结果找出疑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分析方法,进行对比分析。

    3.“数理结合”。数理结合即该约谈的约谈,该举证的举证,深入进行评估。本案在审核分析过程中,评析人员不能仅停留在账面反映的数据审核上,还充分借鉴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企业情况,采取“因素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差异对比法”、“推理判断法”等方法,以指标分析为基础、以数据评析为重点、以约谈举证为突破、以实地检查为佐证,寻求纳税评估与日常征管的最佳结合点,从而以最少的时间和人力投入求得最大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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