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税务报
基本情况
南通某制衣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系日本XX株式会社独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贸易方式以境外来料加工为主,主要产品为梭织服装,以小批量的品牌男装为主,一款一价。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税率为24%,2001年为获利年度,2001年~2002年免征,2003年~2005年减半,2006年~2007年由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主要工艺流程为:面料(99%由日本客供)→裁剪→缝制→整烫→包装→出库,基本上无外发加工业务。
资料稽核
通过查询税收征管系统Ctais2.0及企业一户式资料,评估人员利用服装行业评估模型对该公司的财务数据及增值税、所得税申报数据进行了资料稽核:(一)增值税、所得税分析:1.2007年增值税税负为0,该公司主要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复出口,免税,该指标正常。
2.2007年所得税名义贡献率3.77%,比2006年3.18%增长了18.69%,也高于行业平均值1.27%,该指标基本正常。
(二)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现金比率分析:2007年现金比率为9.1%,比2006年36.1%下降74.78%,也低于行业异常预警值15%,可能有已收取货款未及时入账。
2.总资产周转率分析:2007年总资产周转率为77.48%,比2006年110.65%下降29.98%,降幅超过了关注预警值20%,可能有收入未及时入账。
3.营业费用变动率分析:2007年营业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100.98%,异常。
4.其他财务指标基本正常。
通过资料稽核,该企业收入确认等方面存在疑点,因此列入专项评估对象。
配比分析
1.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1.50%,而销售毛利同比增长3.56%。企业用工规模与2006年相比并无多大变化,客户订单也基本保持稳定,收入下降不合情理,尤其是从主营业务收入月度变化分析图中可以看到,该公司2006年第四季度为销售旺季,而2007年同期却呈下降趋势,可能少记收入。
2.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1.5%,而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仅下降0.32%,营业费用同比增长100.98%,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未随收入同步下降,可能少记收入或多列费用。
3.2007年存货年末余额仅7107.39元,几乎为零库存,这与正常服装行业的生产周期和交货期等相比有违常理,可能提前结转成本。
4.2007年未有其他业务收入申报,按来料加工行规,可能来料加工溢料部分未按规定作收入,另外服装行业出口质检要求很高,尤其是品牌服装,B品在所难免,因此B品如何处理也需进一步核实。
约谈说明评估人员按规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法人代表分别进行了约谈,企业作出了相应解释。
1.公司主要从事境外来料加工,且为国际品牌男装,质量要求非常高。成品的B品率≤3%,原材料损耗率≤3%,内部质量控制非常严格。所有B品也按正品价格出口,且与客户有明确的约定。来料加工复出口贸易的溢料部分全部上缴海关,海关不允许企业留用。
2.公司出口商品的货款结算方式为信用证,所有业务都有书面合同或协议,而且合同履行率100%,收入全部入账。由于公司在同行业中利润率相对较高,公司来料加工贸易属出口免税项目,而企业所得税又符合减半征收规定,根本没有必要在税收上做任何文章。
3.库存商品无结存是来料加工贸易方式所决定的,属正常现象。费用未随收入同步下降,主要是2007年物价上涨,服装行业竞争激烈,公司节假日福利发放和职工组团旅游支出增多所致。
对约谈情况评估人员认真作了分析:
B品按正品卖的情况很少见,实际情况有待进一步实地核查;溢料部分全部上缴海关,具体情况也需核实;合同履行率100%,并不等同于该公司销售收入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处理的及时率、正确率为100%;来料加工贸易原辅料客供不等于期末已完工的产成品正好全部发出;节日慰问和旅游的真实性及其入账金额、发票合法性须进一步核查。
评估人员也认为,作为一个出口免税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外商独资企业,似乎没有必要在税收上做文章,更没有必要将2007年实际适用12%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利润推迟到2008年去申报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但企业的解释却又不能完全排除上述疑点,反而让评估人员又产生了新的疑问。这是否另有隐情而客观上造成对税收的影响呢?
实地核查
履行相关手续后,评估人员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首先,评估人员查看了仓库。评估人员结合财务账册、凭证的审查发现,该公司成本计算方法既非会计又非税法规定的方法,而是自行采用的“销售系数法”,无论货物是否发出,都将库存商品全部结转到当月销售成本中,保持账面零库存。
其次,针对约谈中法定代表人反映的合同履行率为100%的情况,评估人员调阅了其2006年~2007年的所有合同档案,抓住出口商品专用发票这一“以票控税”环节,着重将已开具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与财务账册中的销售明细账、记账凭证中的同期收入记账联进行了详细核实,发现该公司存在迟做收入现象。
同时,评估人员还通过了解相关信息后确认,该公司的B品确实是随同正品出口作价给客户的;溢料部分根据海关规定,补缴相关税金后,全部上缴给海关处理,与约谈情况基本一致。
经过评估人员有针对性的税法宣讲、辅导,企业意识到此次评估的实质是为了服务企业,他们连夜对税收财务核算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请评估人员一起把关复查,尽可能减少企业的税收风险。于是,评估发现的疑点逐一解开。
1.收入下降而销售毛利增长:2007年10月~12月已开具出口发票收取货款而迟至2008年1月~3月才入账申报纳税,共计513.71万元,对应的销售成本为352.31万元。
2.2007年存货零库存:存货的发出或领用采用销售系数法核算,经过按税法规定的方法重新计算,2007年度多转销售成本345.32万元。
3.管理费用未随收入同步下降:除了收入未及时确认外,还存在将旅游费变更品名开成了考察费和会务费,共计27.45万元。
4.营业费用未随收入同步下降:主要是因为2007年有部分合同延期交货而不得已采取空运,导致营业费用同比上升较多。
评估处理
评估处理结果如下:1.调增2007年迟做收入513.71万元(同时调减2008年收入),同时应当补转对应的销售成本352.31万元,同时调增2007年未记收入42.84万元;2.调增不合法发票列支的费用27.45万元;3.应调增2007年多转的销售成本345.32万元。
此次评估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77.01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77.01×24%×50%=69.24万元,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处理。
江苏省如皋市国税局对南通市某制衣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