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税务报
基本情况
湖北省襄樊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50万元,主要用外购棉纱生产坯布、抓绒布,产品相对较为单一。
数据采集
(一)内部数据采集襄樊市樊城区国税局评估人员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和金税稽核系统提取了该公司的有关数据信息。
1.税负情况。2006年销售收入为1237万元,应纳增值税额1.6万元,税负为0.13%。
2.纳税情况。2006年期初欠税为0.17万元,本期销项税额为210.3万元,进项税额为207.7万元,实际抵扣进项税额为208.7万元,应纳税额为1.6万元。
(二)外部数据采集1.评估人员对纺织行业的一般性生产过程、生产原理、生产工艺进行了了解,掌握、分析行业特点。
2.设计行业参考指标。评估人员选择了两户生产经营正规、财务核算健全的纺织行业,对其产成品耗用的不同纱织的棉纱、电力及浆纱等项目进行测算,确定了原材料的投入产出比、电耗等指标值。
案头分析
通过对上述数据进一步对照比较分析,评估人员认为该公司可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疑点。
1.税负对比疑点分析。该公司2006年增值税税负为0.13%,同地区相同行业参照税负为1%,远低于该行业的参照税负水平。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或虚增进项税额的情况。
2.纳税申报疑点分析。该公司2006年增值税期初留抵税额为0,本期进项税额又小于销项税额,则实际抵扣进项税额应等于本期进项税额,而不应较之大10230元。可能存在将进项税额或已缴纳的税款重复抵扣的现象。
3.原材料投入产出疑点分析。
原材料投入产出分析法,即根据企业评估期原材料的耗用数量,测算出产品生产数量,与企业账面记载产品产量相比对,同时结合产品库存数量及销售单价等信息进行关联测算,并与企业实际申报的应税销售收入对比,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
评估人员用原材料棉纱投入产出法进行分析:2006年生产坯布的数量=申报耗用原材料÷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887572千克÷22千克/百米=403万米。
企业全年申报的产量为415万米,比原材料投入产出法测算数相差12万米,说明该公司申报产量不真实,有虚报或隐瞒产量的可能。
经进一步核实,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销售货物全部使用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显示,相同时期销售同一规格产品的价格波动很大且较频繁,有低于成本价的、还有正常销售价一半价的,这严重违反了一个商家正常经营的原则。因此,评估人员认定该公司可能存在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及单价来隐瞒销售收入的现象。
举证约谈
评估人员对该公司经营者和会计进行了约谈,让约谈人对疑点问题进行说明解释。评估人员用大量的数据和事实,有理有据、有针对性地对该公司的解释进行了剖析和论证,并提出将采取外调的方式来核实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经过近2个小时的约谈、辩论,被约谈人当场表示将疑点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经该公司自查,承认了2006年7月将已缴纳的自查补报税款10230元记入当期实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扣;有65000米价值为187200元的一车坯布在运输途中发生非正常损失被盗,未作账务处理,应作未作进项税额转出27050.4元;销售开具增值税发票有按购货方、自己的需求,按实际发生的金额人为地倒挤单价及数量,从而加大了数量,降低了单价;还有销售产成品及边角废料共计251644.71元,未开具发票,未作账务处理,少申报缴纳增值税42779.6元。
通过纳税辅导,该公司在约谈后经过自查,积极主动补缴入库增值税80060元及相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