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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到某利废公司进行纳税检查,从一笔红字会计分录开始,查出应税所得额40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10万元。
一、发现问题
“红字”冲账怎么会冲走税款呢?原来,笔者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5月初有一笔废渣购进。在未取得抵扣凭证前,作了如下分录:
借:原材料——某废渣 4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0万元
当月已全部投入使用时,作了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400万元
贷:原材料——某废渣 400万元
最后,生产出产成品,并已销售,且结转了销售成本。
然而,在6月10日,该企业在收到抵扣凭证后,以“红字”冲账作如下分录:
借:原材料——某废渣 4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0万元
同时以蓝字作分录:
借:原材料——某废渣 36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0万元
二、问题分析
从表面看,“红字”冲账再做蓝字会计分录是正常会计事项。在6月份收到抵扣发票后,“红字”冲账,再计提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将原材料转化成不含税成本记账,也没什么问题。但是通过我们仔细分析,却发现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废渣是以含税成本计入生产成本中的,其计提的计提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也记入到成本中,这样就会出现多进成本的问题。由于该企业当月已生产出产品并销售,同时结转了成本,这样多进成本的部分直接减少了当期的本年利润40万元,减少了当期的企业所得税10万元。
三、处罚情况
针对企业的这种行为,根据《征管法》的有关条例,我们责成该企业补交了企业所得税和加收了相应的滞纳金。
四、征管建议
从该企业一笔“红字”冲账,到查出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笔者认为:在纳税检查时要加强对“红字”会计分录检查,要加强对税收成本会计的学习,通过表面现象发现问题的实质,举一反三,从而有效地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防止国家税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