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税网
5份假海关凭证换得2年有期徒刑
江苏省张家港市一家商贸企业主唐某,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竟然在网上与自称可以开具相关票据、凭证的陈某一拍即合。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陈某以3%的开票费为唐某的公司开票。很快,唐某取得5份由陈某开给他公司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了税款14.5万元,并通过银行卡向陈某支付了2.5万元的开票费。
很快,张家港市国税部门的稽查人员登门“拜访”了唐某。当他们向唐某提起该公司的5份海关完税凭证时,唐某心里“咯噔”了一下。做贼心虚的他端着茶杯的手竟然颤抖了起来,这个细微的动作被稽查人员看得一清二楚。
稽查人员立即乘胜追击,向唐某询问发票上为何开列的进口货物名称都是卷扬机、白铁皮、电焊机、白纱手套等一些国内市场常见的产品?为何要到国外购货?唐某竟然荒唐地说,国外的价格便宜。在稽查人员的进一步询问中,唐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代了购买假海关完税凭证的经过。
最终,唐某因虚开发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并处5万元罚金。
3份假发票被罚数万元
日前,张家港市国税局收到举报,称该市一家专门经营建材的个体户在与客户业务结算时使用假发票。国税部门立即对这家个体户进行了立案侦查,发现该个体户主要经营黄沙、石子、水泥、建筑材料零售等业务,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却向客户开出了单张高达20万元的发票,让人匪夷所思。
经查实,业主邹某在经营中采用定期定额缴税的方式,每月缴纳增值税208元,自开业以来从未领取过销售发票。
原来,2008年下半年,某工程有限公司向邹某购进碎石,并签订了供货合同。2008年底,邹某共向该公司销售了价值56万元的碎石、中粗砂、水泥等建材。货款由这家公司于2008年10月~12月分4次汇至该个体户的账上,共计49万元,另有余款7万元至今未付。
这家工程有限公司要求邹某出具销售发票,但邹某从未向国税部门领取过销售发票。邹某想起了以前有人散发的名片上说可以提供发票,于是,他通过电话与不法分子取得了联系,先后购进了3份发票,面额均为20万元。
查实后,根据相关法律,国税部门追缴了邹某所逃增值税税款2.1万元,处0.5倍罚款,并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
开具“阴阳票” 难逃法网
2009年初,张家港市国税稽查部门接到了系统内的协查函,要求对张家港市一家采矿厂开具给某建筑工程公司的5份苏州市工业销售发票情况进行核查。
经过比对核实,发现该建筑工程公司接受这家采矿厂开具的5份苏州市工业销售发票,金额与发票联不符,而且从开具内容来看是分联开具的“阴阳票”。检查中,国税稽查人员分别对这家采矿厂业务经办人及开票人进行了询问,发现在业务经办人销售该采矿厂的石料过程中,掺入了非本厂生产的石料进行销售,在向客户提供销售发票时与开票人串通,在存根及记账联按采矿厂实际提供的石料开具金额,发票联按实际销售的石料单独开具,陆续开具了上述5份涉案发票。
经检查该企业申报资料,上述5份涉案发票该企业已申报缴纳税款1.1万元,少缴增值税1.6万元。
该采矿厂的上述违法行为属逃税,国税部门追缴其所逃税款1.6万元,对所逃税款处以1倍的罚款,并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