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稽查

“微机号”成为破解逃税的“密电码”

 来源;税网

  日前,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国税局对某制药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时,按照记账凭证客户销售单上备注的“客户微机号”顺藤摸瓜,查获了一起利用账外账逃税案,共补税、罚款38.4万余元。 

  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片剂、原料药等,2007年和2008年的增值税税负分别为0.002%、0.18%,明显偏低,稽查人员分析判定其存在隐瞒收入、多抵进项税等问题。 

  稽查人员围绕账册与库存商品检查,在审核企业商品保管账与财务账期末库存数量时,发现有几种商品保管账期末库存量小于财务账记载数量。在随后的账簿凭证检查过程中,细心的稽查人员发现企业的记账凭证背后除附有产品出库单外,还附有电脑打印的“客户销售单”,上面都注有“客户微机号”。说明该公司有可能采取内部电子核算管理,于是稽查人员决定调取企业财务科与销售科的全部微机数据。 

  此时,企业负责人却以电脑中存储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检查,在稽查人员告知只查看与纳税有关的内容且依法为其保守秘密的情况下,企业负责人仍不同意。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企业办公楼突然停电,稽查人员凭经验推断,停电可能是人为造成,企业有可能利用备用电源供电,通过其他服务器终端删除服务器上存储的数据。 

  稽查人员对企业的这招儿早有准备,拿出自备的螺丝刀假装准备拆下财务人员计算机的硬盘,这时他们才无奈地交出了密码及用户名。稽查人员当即打开计算机,打印出“客户销售汇总表”,在事实面前,企业财务人员终于承认了采取设置账外账的手段逃避纳税的事实。 

  经查证,该公司2006年8月~2008年12月向16家企业发出商品价值1505888.61元未记销售收入,少申报缴纳增值税256001.06元。襄城区国税局依法对其追缴税款256001.06元,并处逃避缴纳税款50%即128000.53元的罚款,合计384001.59元。目前,该笔补税及罚款已全部入库。 


阅读次数:262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