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接受税务检查,吉林省通化铁路分局白河火车站近日受到行政处罚。
由于白河火车站拒绝接受税务部门检查二道镇木材加工业户应税货物的发运数量等情况,致使税务部门取证工作无法进行。安图县国税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5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由于白河火车站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改正错误和缴纳罚款,安图县国税局申请安图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强制执行,并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共计30120元上缴国库。
据了解,这是安图县国税局首例针对纳税人之外的税务相对人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