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长短款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现金短款,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非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笔者认为,将现金短款记人“管理费用”科目,而现金溢余却列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显然会计处理不对称。再者,按规定,流动资产的盘盈,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科目。因此笔者认为,对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应记入“管理费用——现金溢余”科目,冲减管理费用。
二、存出投资款的会计处理
存出投资款,是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存入证券公司拟购买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的准备金,不再通过“银行存款”科目反映,而是单设一个“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核算。但笔者认为,这样似乎有点繁琐里没有必要:①众所周知,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企业拟进行短期投资的准备金完全可以使用后两种存款账户。②胶照重要性原则,企业的存出投资款在其他货币资金中占的比重较小时可以直接并入“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占的比重较大时,同样可在"银行存款"中开立专用存款账产核算。
三、"劳务成本"科目的设置
《企业会计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相比,增设了“劳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但笔者认为,对照“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增设“劳务成本”科目没有必要,其理由如下:
1.“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劳务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该科目下设"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明细科目。企业结转对外完成的劳务成本时,若是基本生产车间提供,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若是辅助生产车间提供,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只有企业某车间单独对外提供劳务时,才使用“劳务成本”科目核算。设置会计科目应简单明了,因而用“生产成本”科目完全可以代替“劳务成本”科目。
2.增设“劳务成本”科目,容易造成人们理解上的前后矛盾。“劳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生产成本”科目核算包括提供劳务在内的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若企业某个生产单位既对外提供劳务,又对内部各单位提供劳务,那么,这个单位的成本到底应在哪个科目中核算呢?所以,笔者认为,不必设置“劳务成本”科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发生的对外提供的劳务成本分别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或者“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中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账务处理之对照
一、所用会计科目不同
在处理同一业务时,事业和企业单位所做的会计分录形式相同,借贷方向相同,但因不同制度所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不同而将有关内容分别记入不同的账户。如借款的核算,在借入时,企业按期限长短分别记入“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科目,而事业单位则不分长期或短期借款,一概记入"借入款项"科目。
二、因单位性质不同存在账务处理差异
1、因是否从事产品生产而导致的差异。这类差异应分两种情况,一是要区别从事产品生产的事业单位和不从事产品生产的事业单位在账务处理上存在差别,要区别对待。二是同样从事产品生产,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在账务处理上仍有差异。以材料采购业务为例。企业的做法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前者在购入时采用不含税进价,以区分进项税额;后者则采用含税进价。会计分录为:
(1)一般纳税人企业: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借: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在该项业务上的会计处理不仅要区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还要针对自用或非自用作不同的处理。除一般纳税人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采用不含税进价核算以外,其余情况即:一般纳税人购入自用材料、小规模纳税人购入自用材料和非自用材料均采用含税进价核算。会计分录为:
(1)一般纳税人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
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其余情况;
借:材料
贷:银行存款
2、因是否实行内部成本核算而导致的差异。众所周知,企业每期都必须对产品成本进行核算,并和当期的收入相配比,以最终确定经营利润。而事业单位则分以下情形: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在发生领用材料等支出时,记入“成本费用”账户,不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在发生同类支出时,则记入“事业支出”等账户。同时,以此为开端,还会发生一系列的结转,该结转过程图示如下:
企业:“材料”→“生产成本”→“产成品”→“产品销售成本”→“本年利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事业:1、(实行成本核算的)“材料”→“成本费用”→“产成品”→
[“经营支出”→“经营结余”、“事业支出”→“事业结余”]→“结余分配--未分配结余”
2、(不实行成本核算的)“材料”一“事业支出”一“事业结余”→“结余分配--未分配结余”
3、因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可分性而导致的差异。由于事业单位的活动根据其是否属于专业业务活动或辅助活动可划分为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两种。相应地,事业单位有关业务活动的收入和支出也包含了事业收入、事业支出、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等。这部分内容的核算,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一大区别。以支出的核算为例,如支付行政部门办公用品费用,企业的做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而事业单位则作为专业业务活动支出:
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
又如:结转已销产品成本,企业的做法为:
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产成品
而事业单位则作为专业业务活动之外的支出处理:
借:经营支出
贷:产成品
三、和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在同一业务的处理上,增加了核算步骤
这类差异一般多出现于有关基金的核算。以购入短期有价证券为例:
企业的做法: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的做法:
借:对外投资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同为有价证券购入业务,企业只需用增加短期投资,减少银行存款一笔会计分录就可以表示清楚,而事业单位则因为对外投资引起事业基金内部结构发生增减变化,必须通过两步分录予以反映。又如:购买固定资产
企业的做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的做法:
借:事业支出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同一笔业务,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相比,既要反映支出的增加,又要反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时增加。因此,其账务处理相对复杂一些。(广东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