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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骗税款958万被判刑的案例分析

 来源;正义网 

  二名被告人以虚假注册的公司做幌子,在并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仅用了4个月的时间,先后向宁夏、内蒙等地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93份,骗取国家税款金额高达958万余元。该案是石嘴山市建市以来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宁夏石嘴山市检察院依法对安建民、李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贿一案提起公诉后,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安建民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柱犯虚开增值税发票专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万元。 

  审理查明:2009年8月,同为内蒙古兴和县人的安建民、李柱,伙同李同(在逃),冒用他人名义,利用虚假煤炭经营许可证、虚假土地场地租赁协议、虚假土地证以及购销合同等一系列虚假手续在惠农区注册成立石嘴山市鑫远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成立后没有从事过任何实际经营活动,是一个专门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倒票公司。2009年8月至11月间,安建民、李柱、李同通过他人,从天津大港燃料公司、河北沧州黄骅加油站等13户企业,以票面额3%至5%的价格接受货物为柴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79份,价税合计9600多万元,实际抵扣税额801万余元。为了便于给他人虚开货物为煤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先后从宁夏平罗县私营煤炭企业代开货物为煤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8份,价税合计2200多万元,实际抵扣税额39万余元。在取得了上述进项后,通过他人,以票面额9%的价格先后向宁夏、内蒙等地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93份,虚开税额960余万元,实际抵扣税额950余万元。案发后5家公司将税款958万余元全部补缴。另外,安建民、李柱和李同为了能够顺利从税务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曾以鑫远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申报和缴纳增值税额119万元,案发后全部收缴入库120万元。 

  另外,2009年9、10月间,安建民为了感谢在此期间帮助过自己的惠农区国税局的相关人员以及为了今后在税务局好办事,先后向惠农区国税局唐某、李柱、杨某和惠农区国税局城区分局樊某行贿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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