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会计网
2009年11月12日上午,安徽省怀远县国税局稽查人员刘彬打开电脑上的发票协查系统,江苏省宿迁市国税局稽查局发来的一份协查函引起了她的注意。宿迁市国税局稽查局要求协查怀远县嘉源农贸有限公司2009年7月7日开具给宿迁市辉煌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的真实性。刘彬像往常一样做好了登记、打印等相关工作,并立即向该县稽查局领导作了汇报。
出于职业的敏感性和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11月13日,该县稽查局迅速安排2名稽查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采取调账检查的方法对怀远县嘉源农贸有限公司2008年1月1日~2009年10月的有关纳税申报资料、协查资料、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对该公司2009年7月的账簿、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显示,该公司资金结算主要通过现金,且流量较大,未发现运费支出,委托加工产品没有明细分类,明显违反财务常规。从账面上无法确认2009年7月7日销售给宿迁市辉煌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的棉纱是哪一家加工厂加工的。另外,该公司实际业务与其注册资金明显不匹配,并且委托加工合同甲乙双方无人签字,委托加工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该县稽查局不敢有丝毫懈怠,决定从外围进行深入调查。
稽查人员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开具给泰安市华龙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份山东省工业企业统一发票,迅速向山东省泰安市国税局稽查局进行了函查。函查的结果表明,泰安市华龙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与怀远县嘉源农贸有限公司之间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泰安市华龙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也没有领购该发票,发票上的印章也是假章。稽查人员初步断定该公司开具给宿迁市辉煌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虚开嫌疑。
2009年12月8日,经怀远县国税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决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件移送给公安部门的当天,怀远县公安局当即立案,并成立了专案组,立即着手研究制定详细的侦查方案。怀远县国税局也成立了专案组,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为了掌握更为翔实、准确的证据资料,专案组决定开展大范围的调查取证。在侦查过程中,国税局围绕企业的货物流、资金流、票流展开侦查;公安机关围绕企业收购籽棉业务、由籽棉委托加工成皮面、棉纱业务的真实性展开调查。
2010年3月11日~6月27日,该县稽查人员、公安干警先后到宿迁、徐州、绍兴、宁波等地区,对宿迁市宇辉针纺服饰有限公司等55户受票企业进行了集中外调,发现这些受票企业主要集中在宿迁市,并主要通过一个叫王俊峰的人开具。通过大量的取证材料,专案组基本确定企业没有委托加工棉纱或换取棉纱的真实业务。
在税警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案情得到了重大进展。经查实,该案件实际操作人乔德才分别以刘玉明、刘玉利、陈全井3人的名义成立怀远县嘉源农贸有限公司、怀远县圣达商贸有限公司、怀远县中天商贸有限公司,并取得了一般纳税人资格,目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得利。2009年1月~11月期间,乔德才以3家公司的名义通过中间人江苏省宿迁市的王俊峰、山东省嘉祥县陈卫华等人,为山东、浙江、江苏等地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07份,价税合计7410.25万元,并按每吨400元或6%的比例向中间人收取好处费。
目前,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乔德才、王俊峰已被公安机关抓捕,陈卫华已被列为网上逃犯,实施网上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