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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税源专业化改革后稽查工作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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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税源专业化改革不断深入,作为税务稽查部门应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要求,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稽查模式,调整结构,细化职能,突出专业,把握信息,提高效能,发挥稽查打击力度,保证纳税遵从度提升。现结合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现况及存在问题,谈一谈自己对下一步税源专业化稽查工作的看法和认识。

一、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现况及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任务不清,缺乏打击力度。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稽查工作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简单地说,就是专司偷、逃、抗、骗行为,提高纳税遵从度。而当前各级税务机关,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均把稽查部门作为增加收入部门,甚至下达税收任务计划考核,变“打击型”为“收入型”,使得稽查工作任务不清,打击力度下降,渐渐淡化稽查工作职责。

二是内设机构繁琐,风险管理缺位。《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稽查大部分工作和时间都在检查环节,现有的人员虽然已分配到部门和岗位,但由于稽查人员的严重不足,同时又要”从表面上”符合”四分离”,造成现有部门虚设,环节复杂,不能充分发挥各个部门职责,而体现稽查执法风险管理部门更没有得到加强,容易造成执法风险,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三是任务制定泛泛,缺乏有效针对。年初,总局和省局都要根据某个行业或行为税收风险程度下达年度专项检查任务,同时确定检查面不得低于1.6%。如2011年度总局确定股权转让,广告业等作为指令性检查任务,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幷不是每个企业均存在涉税问题,这样就导致有限的稽查资源不能有针对性取得有效的成果,同时风险识别机制缺乏,必然影响稽查质量,使得稽查任务流于形式。

四是资源管理松散,难以分类分级。目前,稽查机构分为总局、省、市和县级机构,除总局指令性和指导性任务外,其他各自根据收入的任务下达检查指标,形成了人员各自为政,难以进行有效整合,再加上缺乏根据纳税人所在行业、经营规模、纳税遵从度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无法实施与之相对应的监控和管理,使得税收专业化稽查不能与分级分类稽查管理有效对接,难以充分落实稽查管理责任,弱化稽查打击职能,影响稽查效力。

 五是专业人才短缺,无法统筹使用。税收专业化稽查,人才是基础和保障,而现有稽查人员大部分是税源管理岗位调配,缺乏具有税收、计算机、法律等业务能手和各行业专家人才,同时内部检查分工没有根据行业、规模划分,使得稽查人才无法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施用,税收专业化稽查建设难以为继,降低了稽查工作效率,影响了稽查质效的提高。

二、税收专业化稽查模式转换的看法和建议

税收专业化稽查是建立在税源专业化管理前提下的稽查管理模式,必须要于税源专业化管理方式相适宜,应当重视理念创新和管理创新,优化组织结构和稽查程序,完善用人机制和资源配置,从而使整个社会纳税遵从度提高,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看法。

一是重新确立稽查位置,为依法遵从保驾护航。新的征管模式由申报,评定,缴纳,稽查,救济等组成,稽查作为税收征管最后环节,堵塞税款跑、冒、滴、漏现象,打击偷、逃、抗、骗行为,因此,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及时转变观念,重新确定稽查位置,把稽查从税收任务之中解脱出来,发挥打击和震慑作用,提高纳税人依法遵从度,使税收征管朝着高效、健康的道路发展。

二是优化内部机构设置,与税源管理专业化保持一致。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按照企业规模、行业等,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因此围绕着税收专业化稽查,内部机构应当进行优化,资源合理配置,重点放在检查和审理环节,增设重点税源检查科。重点税源检查科实行分类稽查,即根据稽查人员的特长,分为房地产(含建安)检查组、金融保险检查组、交通运输检查组及其他类企业检查组,让学有所长的税务干部发挥其应有水平。同时,推行市局级一级稽查模式,与县区级稽查局保持垂直管理关系,在一定地区范围内形成一盘棋,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政策标准,处理一致,释放稽查提高纳税遵从度最大效能。 

三是以信息管查为手段,提高选案的科学性。选案是检查的前置环节,也是风险管理的启动环节,必须通过复杂的计算机计算和人工分析判断识别,制定年度稽查计划,信息管查将成为稽查工作思路的重大变革。结合税务专业化稽查实际,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整合数据信息,建立分行业、分税种预警分析模型,联系征管系统数据信息,分行业、分规模测算纳税人财务税收指标和税负水平,进行人工分析,查找纳税疑点,提高选案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关注内外部信息沟通,尤其是第三方信息取得,研究行业特点,关注社会热点,拓展选案渠道,使选案工作向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

四是引入风险管理理念,高效整合稽查资源。税收专业化稽查下的风险管理是对稽查业务各个环节,所有过程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而体现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就是要科学、有效地建立风险目标规划,识别,处理和考核,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风险程度,进行分析监控,尤其是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和重要涉税事项,区分高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从而遵循集约化管理理念,根据风险等级高低合理搭配稽查资源,针对不同类别纳税人明确实施主体,建立以风险为指引,针对性、差别化、连动式的税收专业化稽查运行体系,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源流失。

五是完善用人机制,使稽查工作永葆活力。当前经济发展飞快,企业组织机构和交易事项复杂,对稽查人员要求较高,因此,一方面应当从社会招进一批高素质人才,并且把本系统高素质税务干部也充实到稽查部门,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现有人员岗位培训,更新专业知识,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同时内部打破职务和年龄限制,按照稽查综合能力,如业务水平、查帐能力、处理案件水平、查结税款数额等,建立稽查人员技术层级,设置高、中、初级档次,负责重点、一般等税源企业检查,把技术层级与个人职务提拔、奖励福利挂钩,激发稽查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个人潜能提升,使稽查工作朝着良性循环发展。

六是推行稽查垂直管理,最大限度避免人情扰查。垂直管理最好直属总局,目前若到不了此步,可垂直到省局,实行工作津贴由上级发放,检查户型、行业由上级确定,查补的税款由上级入库,这样既可防止人情干扰,降低稽查风险,又可以迫使地方提高征管能力,使应收的税款,及时足额入国库,进而有效的保证财政收入,更好支持改革、发展、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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