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国税网 )
近日,湖北省潜江市地税稽查局对个体建筑老板田某作出补缴税款31万元、罚款4万元、加收滞纳金0.45万元的处理。田某接到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懊悔不已:“早知如此,我就不该打那个歪主意了。”
2月19日,潜江市地税局涉税违法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一群众匿名举报电话,称建筑老板田某承建江汉油田集贸市场商住楼21幢,未向税务机关缴税。随后,稽查局组织精干力量对田某承建楼房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经查实,田某自1998年涉足建筑市场以来,承建各类房屋数十幢,采取工程竣工完毕后长期不结转收入、以物易物、填开大头小尾发票等手段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款30多万元。
目前,田某已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将税款、罚款、滞纳金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