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协查
所谓“协查”,就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并组织在京所有的国有商业银行、民营及投资等有储蓄职能的银行,提供中央预算单位及所属二、三级单位在各自银行开设账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名称、开户行详细地址、账号及某时点的银行存款余额等资料,检查人员将这些资料作为协查材料与各单位自查上报材料相核对,这些协查材料在查出“小金库”问题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的单位原以为,账外资金或私存的“小金库”不报是不会被查出的,但没有想到,银行提供的储户名单,记录了存款人资料,检查组再经过顺藤摸瓜,一个个瞒报或漏报银行账户的被审单位被揭露出来,账外资金与“小金库”暴露了。
二、封库盘点
检查人员进点前,先对被审单位自查上报材料逐一进行分析,找出资金往来频繁、金额较大的部门,在进点后的第一时间,点名对其进行封库盘点。采用这种方法必须是在被审单位事先无防备的情况下进行,这对检查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小金库”的问题是非常有效的。
三、摸底询问
通过进点会,首先摸清部门内设机构情况及职能任务,进而判断除单位财务部门以外,与其它司、局是否有资金往来业务,其银行账户检查人员是否全部掌握。在了解情况时,常找部分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以证实银行账户是否全部上报。
四、检查核对
首先,银行对账单是核查的重要依据,核查重点是单位自查上报的某一时点银行存款余额与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其次,将银行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表与年度决算报表之间进行账证、账账、账表的核对,从中查问题、找线索。
(中国税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