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0日,福建省漳浦盐场79万多元的延期缓缴税款申请,最终通过了福建省国税局的核准。按理说,一直担心欠税会被税务局公告的盐场场长黄宏星应该松口气了,但他却根本就高兴不起来。黄宏星说:“最长3个月的缓缴时限过了怎么办?1年只能使用1次的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指标’年初就用掉了,下一次遇到欠税该怎么办?”
逾期纳税成了家常便饭
作为福建省盐场三巨头之一的漳浦盐场,是一个原盐常年产量5万吨、拥有2349名职工的大型国有企业,自1958年建场以来,已走过了45个年头。
据黄宏星介绍,由于各种各样难以避免的原因,盐场尽管做到了年税年清、不留欠税,却很难做到月税月清。对漳浦盐场来说,逾期缴纳税款或是拖欠税款的现象是家常便饭。2004年12月份,盐场就因为货款未能及时回笼到位,导致79万多元的应纳税款不能如期缴纳,不得不启用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这道“护身符”,最终才避开了被税务部门曝光的尴尬处境。
漳浦盐场为什么会欠税?按黄宏星的话说就是:“欠税不是我不小心。政企不分的体制和僵硬的盐业销售结算制度是盐场屡屡发生欠税的根本原因。”
由于体制和历史的原因,漳浦盐场目前还是一个政企合一的单位,企业只有组织生产权,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经营权。漳浦盐场作为食盐生产企业,产品销售要受到盐业专营政策的制约,企业必须按照盐业管理部门指定的省内区域和既定的销售价格行事。由于企业无法独立开拓市场,生产和销售经常脱节,企业效益十分低下。以2004年为例,当年盐场销售收入虽然实现了2000多万元的历史新高,但扣除税收、销售成本、管理费用、企业办社会支出等费用后,企业利润还不足4万元。
按盐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盐业产品销售后的货款回笼要经过盐业公司监控。资金得先通过市级盐业公司账户,经核实和抵扣各种专款及费用后才能与盐场结算。由此形成了多级核算、层层“缩水”的非正常企业财务结算方式,延缓了企业的资金回笼速度。截至2004年底,漳浦盐场被拖欠货款共计788万元。“由于货款无法及时回笼,逾期缴纳税款或是拖欠税款的现象就无法避免。”黄宏星说。
“我们盐场能算是一个不讲诚信的企业吗”
黄宏星认为,依法诚信纳税是一笔无形资产,也是企业追求的目标之一,没有哪家守法企业愿意背着欠税这样的“黑锅”。他说,欠税不仅不能让漳浦盐场业已步履艰难的日子好过一点,而且增加了大量的额外负担。因为欠税必然带来滞纳金,它与税款一起成为企业的又一个负担。据黄宏星介绍,最近几年,漳浦盐场仅滞纳金就合计缴了15万多元。
从漳浦盐场1999年~2004年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可以看出,企业因逾期缴纳税款而缴纳的滞纳金呈逐年上升趋势。1999年,漳浦盐场缴纳滞纳金0.27万元,2004年增至5.41万元。6年来,共缴纳滞纳金15.72万元,占全部缴纳税款的1%。特别是2001年新《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以后,尽管滞纳金征收率从原来的千分之二降低为万分之五,但由于延期缓缴税款审批日趋严格,企业滞纳金负担直线上升,由2001年的0.47万元增加到2002年的4万元、2003年的5.11万元和2004年的5.41万元。
据了解,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欠税公告办法(试行)》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纳税人如果拖欠应纳税款,将被依法在办税场所或是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黄宏星说:“实施公告制度是借助舆论对非诚信企业的一个惩罚。但漳浦盐场能算是一个非诚信企业吗?”
公告欠税应区别对待
黄宏星在呼吁社会各界关注盐业现状的同时,希望税务部门在实施欠税公告时遵循区别对待原则。他说:“欠税公告对推进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是好事,但也要一分为二、区别对待。”
黄宏星认为,欠税行为本身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有恶意的欠税和正常拖欠税款之分。他希望税务部门对企业的欠税成因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分清欠税的具体情况,对企业的欠税类型进行细致划分,区别对待,并采取不同的清欠措施。如对漳浦盐场这样的纳税企业,应适当增加延期缴纳税款次数等税收救济措施。他建议在实施欠税公告的过程中多一些人情味,注重人性化,尽可能通过合法、合情、合理的渠道和方法进行公告。
另据了解,漳浦盐场的欠税问题已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日前,由漳浦县人大财经委牵头,财政、国税、地税和金融、盐政等部门就漳浦盐场改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协商解决办法,支持企业改革。税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当即表示将加大纳税服务力度,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同时尽力帮助企业完善财务核算管理,加快企业资金周转。财政、金融部门也表示,在企业发生欠税时予以大力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