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教育 )
税务稽查的促收促管职能是从其监督职能中派生出来的,主要是指通过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从纳税人方面发现征管中存在的漏洞与不足,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征管部门,促进其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可见,税务稽查通过发挥其职能作用,从征纳两个方面促进了税收执法管理工作的完善。
一、提高稽查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办法
在案件稽查方面,稽查部门要做到,一是准确选择调查方向;二是拟定详细的调查计划或者调查提纲;三是只对确认的违法事实作出处理;四是做到处理的证据必须确凿并完好保存;五是所有的查处材料入卷归档。
同时,要重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要坚持先调查取证后处理的行政原则;二是要坚持疑案从无的原则;三是尽量选择较宽的处理方式。
税务违法的主观方面是客观存在的,也是税务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应当引起足够重视。证明当事人有主观过错的调查方法有两个:一是采取询问的方法,二是搜集客观证据。
二、加强稽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要把握稽查职能,转变稽查工作思路。由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转变,由普查型稽查向重点打击型稽查转变,由全功能稽查向专业职能型转变。二要完善一级稽查模式,建立专业化加扁平化的稽查机构。三要积极探索稽查新方法,提高稽查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建立稽查选案积分制,提高选案科学性;建立税务稽查预警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建立税务案件公示制,充分发挥稽查的警示教育作用。四要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设,提高稽查效率和现代化水平。五要建立科学的稽查人员管理机制,改善税务稽查环境。
三、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制度
1.税务稽查要以高质量的税收征管为前提。目前的税务稽查应该建立在高度信息化的基础上,与现行的新征管模式相适应。现行的征管目标是依托计算机网络和科学先进的稽查管理手段,对纳税人实现全面监控。
当前,提高稽查质量有必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一是改进选案方式;二是精心组织检查的实施,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和案件公告、曝光力度,增强震慑力;四是密切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加大执法力度;五是加强培训,提高稽查人员的办案能力。
2.建立税务稽查与税务管理的信息传递制度。税务稽查的目的是“外查内促”,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议征管部门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征管工作水平和效率。税务稽查不仅是查补税款,关键是通过稽查发现征管中存在的管理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征收管理质量。一是建立一个广泛的案源渠道,使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置于监控之下;二是完善内部沟通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三是税务稽查与管理各部门之间应该建立一套规范的联系制度。
3.提高税务征收管理与稽查管理的科技含量。为最大限度地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应该认真研究分析税收管理与稽查管理之间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各项因素指标,并据此开发相应的管理软件,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以减少操作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干扰,形成各方面既相对独立,又互为联系的有机统一体,真正搞好税务稽查与各环节的衔接,更好地发挥税收管理效能,促进税收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