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近日在对市内某酒店稽查时,发现该酒店对原来价值900万元的房屋进行了改建和装修,改建装修金额高达1800万元,但该企业并没有根据税法规定调增原房产的记账价值,仅缴纳了房产税8万元。广州市地税局根据税法的规定,以2700万元的新房产价值计算向其追缴了15万元的房产税。
商用房需追缴税款的三种情况
根据税法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因此房屋的扩建、改建和装修等要调整固定资产的记账原值,并追缴税款。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如果企业对房产的装修达到上述标准,且没有提足折旧的,房屋的装修要调整固定资产的记账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