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双牌县国税局查获了一起个体户租用一偏僻的地下仓库经营啤酒的偷税案件。
今年4月1日上午,双牌县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吴庭来在开办公室门时钥匙断在锁内,没办法他只好请当地有名的“开锁大王”来开锁。
一会儿,“开锁大王”打开了办公室的门并配好了钥匙。细心的吴庭来在“开锁大王”的工具箱内,发现了一大堆杂乱的废纸。打开一看,废纸上清清楚楚地记着2004年5月以来赵某每天销售啤酒所记的日记账。“开锁大王”说,这些废纸是他前一天在一地下仓库给人配钥匙时捡到的,原想今天作废纸出售。
根据“开锁大王”提供的这一线索,双牌县国税局稽查局立即组织两名稽查人员找到去年在这一偏僻的地下仓库从事啤酒销售的赵某。后经查实,赵某自去年租用这处地下仓库存放啤酒。赵某通常晚上从外地进啤酒回仓库,白天用三轮车送货到全县各代销点。今年赵某又想租用这处地下仓库经营啤酒,可仓库门上的锁经过日晒雨淋已经生锈,只好请人开门配钥匙。
根据这本日记账,稽查人员查实,2004年5月1日到9月30日,赵某共取得啤酒不含税销售收入为7.75万元,偷逃增值税3100元。赵某说:“自己去年到当地国税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后因经营啤酒生意亏了本,所以就没有申报缴税。”
根据《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双牌县国税局对赵某作出了补缴所偷税款,并处所偷税款一倍罚款的处理。
(中国税务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