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警协力侦破特大制售假发票案,你们打了一个漂亮仗,应进一步深挖下去,对潜逃外地的犯罪分子,加大追逃力度,坚决抓捕归案。”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前不久在新疆公安厅报送的“10·14”特大制售假发票案情况报告上作出的批示。
记者日前从新疆地税局了解到,在破获这起涉案金额高达5.2亿元的特大制售倒卖发票案的过程中,税、警双方共捣毁8个犯罪团伙,端掉33处制售、倒卖假发票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57人,现已逮捕21人。
线报消息假发票流入阿克苏
2004年10月8日,新疆阿克苏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卢松林接到线报:在该市华能商贸城可以低税率开取发票;只要购买者按发票开具收入额度的2%付费,无论什么业务的发票都有人供应,而且开具金额越大、价格越低。
10月10日,卢松林通过“线人”,用300元购得一张一份万元版的空白商业普通发票。从理论上讲,这张发票最高填开金额可达99999元,如果落到另有企图的人手里,既能少缴或者偷逃税款4999.95元,也可虚报冒领99999元。
10月12日,卢松林又以同样方式得到一张填开金额为10000元的建筑安装业通用发票。这张发票是计算机开具的一张电脑发票,盖有“阿克苏市地方税务局9号征收专用印章”,开票人和发票复核人姓名填写的都是该局原临时经营开票中心工作人员的真名实姓。经过比对,发现这张发票有多处与正规发票不同的特征。
与此同时,阿克苏市地税局又从多个渠道得到了有人在大量散发代办发票业务联系名片的信息。显而易见,假发票已经流入阿克苏,并且呈蔓延之势。
阿克苏市地税局将情况汇总后,上报阿克苏地区地税局。阿克苏地区地税局领导要求全力协助调查,马上给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向公安机关报案。
阿克苏市委书记岳秀成听完阿克苏市地税局局长张力江的汇报后当场决定:由阿克苏市财政局拨付专项办案经费,由公安局和地税局联合组成专案组,全面部署,立案彻查。
2004年10月14日,由阿克苏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阙镇文担任组长,由市地税局局长张力江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殷建江担任副组长的专案组成立。“10·14”,被定名为案件和专案组的代号。
暗中布控监视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在阿克苏从事非法贩卖发票的人员均为外来人员,无固定住址,极具反侦查能力。他们人人都有两部手机,印在名片上的手机号码专用于同买发票者联系,另一部手机则用来与上线联系。
这些人平时大多不积存发票,遇到买主后,才根据买方需求,通过电话与上线联系。拿到开好的发票后,他们通常把交易地点选在特别偏僻之处或者市区最繁华、人流量大的地段。每次准备交易前,还要采取步行观察或者乘车兜圈的手段,提防被警方跟踪。一旦发现第三人临近,当即取消交易逃之夭夭。
2004年10月16日起,侦查工作秘密展开。专案组成员一律着便衣分散到大小市场,从搜集违法犯罪分子散发出去的名片入手,采取暗访、监控、跟踪等多种方式撒开法网。
10月20日,在阿克苏市迎宾路红旗坡农贸市场,一个操南方口音的人撞在了专案组的“枪口”上。他主动与刑侦人员搭讪:“要发票吗?”
经侦一中队队长陈铁民接过话茬:“我只要10万元版以上的。”一番讨价还价后,南方口音的人表示3天之内通过电话联系。
从这一刻开始,这个人的行踪即被警方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
在此后的侦查中,办案人员又发现了一个行踪诡秘的人物。这人每到一处都会与往来人秘密交谈,然后给张名片便迅速离去。
与此同时,另一组侦查员在塔北路双龙宾馆盯住了6名在四处分发名片的可疑人员。
侦查员通过数次购买发票,注意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情况,那就是专案组每次购买发票都需要等待两天时间。也就是说,前一天把钱交给“线人”,第二天下午才能拿到发票。
这个情况引起了专案组负责人的警觉。当专案组“以急等用票”为由向“线人”套话时,“线人”总以“税务局下班了”为理由进行搪塞。于是,办案人员故意在上午提出购买发票要求,结果还是第二天才能把发票拿到手。再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当天提供发票时,还是回答说“税务局下班了”。
其实,在“线人”说“税务局下班了”的时间段里,阿克苏市地税局所有办理发票业务的窗口都在正常工作。凭这一点,专案组证实了“线人”在说谎。专案组作出了犯罪嫌疑人手中的发票绝不是从本地税务机关取得的判断。
一个偶然的发现,证实了专案组的推断。
一次,办案人员在购买发票时,得到了一个用来装发票的信封,信封背面写着一个阿克苏本地汽车牌照号码。按照这个线索,办案人员找到了这辆长期往返于阿克苏至乌鲁木齐市的长途客车。司机说,信封是他在乌鲁木齐发车前一个陌生人捎带的,带信者还给了10元钱的小费,并叮嘱他,到阿克苏后自然就有人联系。在此之后,专案组又相继取得了犯罪嫌疑人在乌鲁木齐以航空邮寄、特快专递等途径向阿克苏发送各种发票的证据。
据此,专案组办案人员断定,阿克苏黑市上流通的发票均来自乌鲁木齐,而且很有可能是团伙作案。专案组作出了把主战场转移到乌鲁木齐的决定,并将专案组成员一分为二,一路由阿克苏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殷建江带队,赶赴乌鲁木齐;一路由阿克苏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王晓伟负责,留守阿克苏继续布控。
层层落实结下恢恢法网
“10·14”专案组乌鲁木齐行动小组到达乌鲁木齐市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分别向自治区公安厅和自治区地税局汇报案情。案情引起了新疆公安厅、地税局的高度重视。
新疆公安厅厅长柳耀华、副厅长王乐祥要求,指定厅经侦处牵头组织,将其列为督办案件并直接介入侦破工作,并将经侦处的警力并入“10·14”专案组。由公安厅经侦处处长张军任组长,实施统一组织指挥。根据普通发票案件多以家庭成员、同乡邻里为骨干,网络层次分明、单线联系、跨地区作案的特点,办案人员明确了“打团伙、端窝点、抓现行、取证据”的侦破思路,制定出多地区、多警种、多部门密切协同、联合作战的破案计划,并将60余名可疑人员悉数纳入布控网络。在具体抓捕行动中,指挥部还从乌鲁木齐抽调了大批警力予以协助增援。
新疆地税局党组书记吴琪林、局长冯志明根据案情进展,分别向全区地税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吴琪林强调,全区各地无论哪里出现非法制售、倒卖发票的线索,都要跟踪追击,犯罪分子在哪里露头,就在哪里打掉,要让制售、倒卖假发票行为在新疆没有市场。冯志明指出,对假发票案要深挖案源,重拳出击,打掉窝点;地税系统内部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切实采取加强发票管理有效措施;办案经费及时安排。
“收网”行动重要“人物”悉数入瓮
“收网”是“10·14”专案组在乌鲁木齐实施第一轮抓捕行动的代号。锁定的打击目标分别是以方匡水、王宝林、董管足、沈美丽4人为首的犯罪团伙。
方匡水是11月10日上午在乌鲁木齐市华凌市场购买印刷用品时引起警方注意的。经侦查员暗中跟踪发现,此人与阿克苏方面的犯罪嫌疑人联系最为频繁。他住在乌鲁木齐市劳动街某小区3号楼1单元301室,无正当的职业和生意,经常出没于该小区1号楼1单元的401室。同时发现,401室经常由窗户往下丢信封,而且每次丢下的信封都由与方匡水同居一室的孕妇和一青年男子捡走。专案组由此确定401室是个开票窝点。
另外侦查员还发现,与方匡水走动频繁的一名叫陈腰凤的中年妇女,居住在距某小区仅百米远的另一家属区内。但陈腰凤却不时进出于某小区临街的一个铁门经常紧闭的门面房。侦查员在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秘密接触后了解到,陈腰凤办有“乌鲁木齐美合通通信器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小西门曼哈顿6楼某室。通过进一步查实,专案组掌握了该公司虚假注册的证据后,断定陈腰凤在某小区临街租用、从未对外营业的门面房,也是一个贩票窝点。
为了防止打草惊蛇,专案组对方匡水团伙实施了“围而不打”的战术。把监控重点分别转向租住在乌鲁木齐市某小区的王宝林夫妇以及犯罪嫌疑人李志良、董管足。
在清楚地掌握了上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行踪及其犯罪证据后,2004年11月22日晚22时至24日晚22时,新疆公安厅统一指挥乌鲁木齐、阿克苏市、博州、克拉玛依、昌吉等地的警方,先后秘密展开了代号为“收网”的第一轮突击抓捕行动。一举捣毁4个犯罪团伙、8个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缴获涉案赃款62103元、各类发票12081份(其中空白和已填写的机制版《新疆劳务统一发票》2630份)、不法分子伪造的新疆各地税务机关征收专用章134枚,查获2台电脑、4台打印机、1台扫描仪等制作假发票和虚开发票的作案工具。
年近40岁的方匡水是“10·14”案件中极其关键的人物。经他的手流向“黑市”的各类发票,既有手工票,也有电脑票。在其窝点,当场搜获的各类发票就有8975张之多(其中空白机制版《新疆综合劳务统一发票》225份),伪造的公章101枚、赃款15110元、电脑1台、打印机3台、扫描仪1台、验钞机2部,还有12瓶涂改发票用的化学药剂以及记载开票收款情况的账本、便条等。
办案人员还从他的窝点找到U盘上的票据套打软件。打开该软件,开票人、收票人、票号、开具金额、发票用途、开票机关、征税机关一应俱全,开票机关名称几乎囊括了新疆各县市地税局。可以说只要买票者把自己的姓名、单位、要开什么性质的票以及开多少金额等说清楚,方匡水足不出户就可以全部搞定。出票后,如果买票人在乌鲁木齐市,方匡水即可派专人提供上门服务;如果买票人在外地,他通过航空快递、长途夜班车捎带等方式找其团伙“下线”发往各地。
方匡水做发票生意精明到家。他经常把税务局开具发票上的原填开内容不留任何痕迹地抹掉,重新填上买票人要求的内容。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不懂电脑,但他为把制售、倒卖假发票的生意“做活”,买了电脑、打印机。先是找了个懂电脑的专业人员,帮他装了一套专业的票据套打软件。后来又以每月1800元的月薪,雇了一个“电脑专家”金莎莎专门负责帮他打票。
陈腰凤是与方匡水配合最为默契的拍档。据方匡水交代,连他制售电脑票的电脑都是与陈腰凤一起买的。
陈腰凤租用的门面房中有一间看似仓库,却放着装有现金的保险柜和数百本只有存根联的发票。经查,陈腰凤采取虚假注册手段成立所谓的“乌鲁木齐美合通新器材有限公司”后,蒙骗税务机关大量领购发票,而后以“大头小尾”的方式将发票联出售。仅2004年2月至11月2日,陈腰凤共从税务机关骗购发票307本,其中万元版213本,计5325份;千元版9本,计225份。
抓捕王宝林、杨依红夫妇时已是23日凌晨两时许,侦查员从他们住处的橱柜里查获各类发票802份,其中空白机制版《新疆劳务综合通用发票》178份。另外,从他们的卧室中搜缴电脑、打印机各一台,存有发票样版的光盘、软盘9张,伪造的乌鲁木齐市、区、县税务机关征收专用章27枚。
被贪婪扭曲了的欲望最可怕。专做贩卖正规发票生意的沈美丽就是一个有着这种贪婪欲望的人。去年11月23日晚,她在刚卖出去一本发票后落入法网。警方当场从她的住处搜出新疆商业零售发票950张。据介绍,沈美丽自己制定了一个出售发票的价目表,具体为:服务业每张50元,住宿票每张20元,工程每张700元,运输发票每张1200元,假建筑安装发票每张50元,广告业发票每张50元,餐饮业500元面值每本200元、100元面值每本150元。
据沈美丽自己交代,从2004年7月至抓捕归案之前,她把从税务机关领取的发票全部按照每本500元至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乌鲁木齐火车站的零卖户。期间她还雇用了3个人专门帮她从税务机关领取发票。
2004年12月1日至2日,新疆公安厅经侦处和阿克苏“10·14”专案组根据后来取得的线索和侦查到的证据,在乌鲁木齐市对以马忠山、马利军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实施打击。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昌吉、塔城、阿勒泰、阿克苏、博州、克拉玛依、巴州、喀什等9个地州市的公安经侦机构,在当地对有关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与审讯。与此同时,阿克苏“10·14”专案组的留守人员也大显身手,彻底捣毁尤海峰、许德来犯罪团伙,缴获电脑3台、打印机4台、光盘2个(内存电脑开票样版),伪造的税务机关公章61枚、各类发票932份(其中《新疆综合劳务通用发票》372份)、代开发票名片数十盒。
至此,“10·14”案顺利告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假发票之所以泛滥成灾,是由于其有“广阔”的市场。其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一些单位用假发票冲抵各种费用,进行偷税;一些个人则利用假发票报销,中饱私囊、贪污公款。
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2004年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马某在博州倒卖一张金额为200万元的假工程发票,马某以填开金额1.5%的价格卖给下家,非法获利3万元。其下家又以2.8%的价格卖给了某电力公司,收款5.6万元,非法获利2.6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取得200万元工程款应以7.3%的税率缴纳税款14.6万元。仅一张假发票,国家损失税款和地方财政收入减少14.6万元,相关单位偷逃税款9万元。
据了解,随着新疆“10·14”特大制售倒卖发票案的告破,在新疆公安、税务部门的通力协查下,目前已有87个购买虚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浮出水面。
(中国税务报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