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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有突破

 
    日前,首次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组织实施的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结束,通过对北京一户企业的联合税务审计,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95.7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合计686万元。

    2004年10月20日-2005年4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牵头组织对北京一户在全国设有7个分支机构和15个办事处的涉外企业实施了联合税务审计的试点。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一直以来,对于跨区域经营并实行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涉外企业,由于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没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权,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便到异地检查分支机构的账簿,因此,对跨区域经营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有缺位现象。

    对跨省市经营并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的税务审计,由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组织实施,并授权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委托各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检查权,同期开展税务审计,使得各地在审计口径和把握政策上保持一致,促进总、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加强协作,形成跨区域经营企业税源监控网络。而且,涉外税务审计的结论比较中性,规范化的税务审计,能够对企业业务流程、财务核算和业务管理等内控制度进行复核、测试以及动态分析,可以帮助企业发现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这种审计方式不仅得到了企业的认可和良好的配合,也保证了税款及时入库。

    据了解,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部署两户企业的联合税务审计工作,并拟制定工作规程,指导各地做好跨市、县涉外企业所得税的联合税务审计工作。
    
(来源:北京致通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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