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春城晚报
“缅甸丰富的自然资源时至今日都尚未得到开发,我们的大部分出口还是初级产品。”缅甸工商联合会副会长U Aung Lwin说,一系列的改革政策正在缅甸实施,壁垒正在被废除,农业是缅甸国家的计划中优先发展的一部分,而为了建立发展工业的经济特区,缅甸也已经制定了经济特区的相关法律,并将在不久的将来实施。
新的外国投资法已经在2012年11月2日颁布,其规则和规章制度也于今年1月3日发布。这项新法律旨在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新的外国投资法为投资者提供了诸多便利,也对投资者权利给予了保障,例如:从事商品生产或服务业的投资者自动提供5年免征所得税,如果投资被认为是有益于国家的,时间可适度延长;此前,外国公司向政府租用土地的期限只有30年,新法规允许私营业主对土地的初次租赁期可达50年,具体情况视商务活动和投资规模而定,租赁期还可以延长两次,每次10年等等,“中国在我们的一般贸易、边境贸易以及在缅甸许可的外国投资企业中均列第一位,我们与中国所有的边境贸易都是通过云南省。”
缅甸华商会常务副会长黄庆燕表示,缅甸的发展面临机遇和挑战。现在,外国商人可以购置房产,与本国国民合资开发工业、企业、旅馆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