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参考消息网
时至今日,多数发达国家都在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赠与税,是以赠送的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而向赠与人或受赠人征收的一种税。遗产税通常要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征收。法国从1789年大革命开始征收遗产税,目的是适当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以避免财富过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遗产税和赠与税通常与继承制度紧密相连。1804年拿破仑一世颁布的《法国民法典》规定了继承制度。后来,虽经过多次修改,但继承制度基本没有发生改变,强调以婚姻为基础的血统主义,配偶在继承顺序中地位很低,非婚生子女作为继承人则受到了歧视。经过长期酝酿,法国议会2006年6月通过了《继承与赠与改革法》。这一次继承法改革考虑了法国社会变迁,本着方便民众、简化手续和讲求实效等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侧重保护孙辈、优惠家中残障成员、鼓励贯彻公平分享原则、扩大受益者范围、增加保护夫妻利益的条款等。
民众不满 专家力挺
2007年法国总统选举期间,遗产与赠与税一度引发争论。当年3月,哈里斯互动调研公司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85.8%的法国受访民众希望取消遗产和赠与税。当时首次参选总统的萨科齐在竞选时提出了“取消遗产和赠与税”的主张。但这一主张遭到众多经济学家批评。他们认为,取消遗产和赠与税等于鼓励坐享其成,抹杀工作与创造的价值。他们强调,“一个社会的经济权力传承如果靠继承来实现的话,这个社会的增长注定会很缓慢”。
据统计,法国遗产和赠与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从100多年前的1%降至目前的0.4%。法国经济学家托马。皮凯蒂指出,法国遗产和赠与税是一项间接税,目的是为了避免财产转移得太容易。这项收入所占比例很小,没什么理由要大幅削减。2007年,以萨科齐为代表的右翼当选后曾削减遗产和赠与税;但由于法国政府削减财政赤字的努力受到欧债危机拖累,奥朗德代表的左翼上台执政后,呼吁富人为国家多作贡献,加大了这一税种的征收力度。由于加税引起民众不满,奥朗德政府计划2014年再次削减这一税种的征收力度。
规定详细 计算复杂
从法国大革命到1901年期间,法国对直系血亲(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之间的遗赠实行1%的税率,后来逐渐提高,到1920年升至20%。二战结束后,法国开始实施分遗产税,即对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分别进行课征,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人的实际负担能力,采用累进税率。
法国遗产与赠与税计算复杂,首先先减去负债(例如房屋贷款等),确定分给每个继承人的净资产,再确定免税比例。夫妻和已签署互助合同的同居者(由于法国结婚手续非常复杂,同居者可以签署互助合同,确定事实婚姻。这种关系比婚姻关系要简单一些,同样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继承遗产时免交遗产税。直系血亲关系的每个继承人可享受156357欧元的减税额,兄弟姐妹之间的遗产继承或赠与享受15636欧元的免税额。
满足一定条件者也可完全免税:一、在死者去世时处在鳏寡、离婚或夫妻分居状态者;二、在死者去世时年龄超过50岁,或不能自理的残疾者;三、在死者去世前5年连续和死者在一起生活者。无论去世者的亲等关系如何,残疾人除了原有的免税额外,还增加156357欧元的免税额,条件是残疾人已经丧失谋生手段或接受教育的能力。
征收时,继承和赠与税的税率又按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和其他人之间继承与赠与分成不同类别的累进税率。直系血亲之间继承与赠与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低于7922欧元的税率最低,为5%;高于1772041欧元的税率最高,为40%。其余依次为10%、15%、20%、30%、35%。兄弟姐妹之间继承与赠与实行2级超额累进税率,以24430欧元为界限,低于这一界限税率为35%,高于这一界限则为45%。其他人之间继承与赠与则按照55%和60%的税率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