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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驻牙买加经商参处
牙买加新闻署消息,牙财长菲利普斯宣布,牙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将从507,312牙元上调至557,232牙元(约合5070美元),201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征收起点上调后,将有1.3万人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减少税收6.5亿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