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我国经济发展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三大特点,环境保护处于既大有作为又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机遇与挑战并存。
机遇主要体现在: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二是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红利释放进一步增强。三是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将有效改变“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为环境保护带来政策红利和法治红利。四是公众对环境保护关注度持续提高,有利于形成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合力。
但总体上看,我国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污染问题长期累积叠加,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十三五”规划纲要在今后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中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单列一项,明确今后5年要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和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资源环境指标有10项之多,并且全部为约束性指标,占所有约束性指标(13项)的77%,占“十三五”规划纲要所有指标(25项)的40%,可称之为分量大,任务重,要求高,约束强。
“十三五”规划纲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从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健全生态安全保障机制和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等7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这些安排有以下特点和要求:
一是突出源头预防。要求强化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推动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
二是突出节约与保护协同。要求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幅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并对用水、用能、用地等都提出了具体强度和总量双控指标。
三是突出环境治理。要求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严格保护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源,加强水质较差湖泊综合治理与改善;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级防治;大力推进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减排;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突出系统保护。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面提升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维护生物多样性。
五是突出制度建设。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森林、草原和湿地总量管理制度,建立绿色税收体系,研究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筑牢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的屏障,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妥善处置突出环境事件。
六是突出重大工程支撑。通过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大气环境治理、水环境治理、土壤环境治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提升6项重点工程带动环境治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