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王军
牢牢把握巡视巡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守巡视政治定位,推动政治巡视巡察不断深化。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税务部门职能责任,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为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提升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新时代税务巡视巡察政治自觉
税务总局党委始终坚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认识、思考和推进税务巡视巡察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税务巡视巡察工作的责任、使命和要求。
把巡视巡察作为税务部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要求。做到“两个维护”,既是根本政治任务,也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税务机关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巡视是政治巡视,巡视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税务巡视巡察必须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纲”和“魂”,切实发挥政治导向作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把巡视巡察作为税务部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重要保障。国家税收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组织税收收入还是落实减税降费,无论是推进税制改革还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无论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还是完善税务监管体系,都直接关系国家税收安全。税务巡视巡察必须紧扣税务部门职能责任,紧盯税收中心工作,从政治高度着力发现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在维护国家税收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抓整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税收秩序有效规范、税收安全有效保障。
把巡视巡察作为税务部门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的有力抓手。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税务巡视巡察作为内部监督的主要方面和重要手段,与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干部人事等监督共同构成税务系统内部监督体系。必须立足于构建税务系统大监督格局,与其他方面监督有效贯通、互促共进,确保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全方位、多角度、网络化的严密监督下运行。
把巡视巡察作为税务部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利器。近年来,税务总局党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创新制度机制,从严管理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需加大力度、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税务巡视巡察必须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维护党规、严明党纪、改进党风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发挥独特作用。
担当作为,积极构建新时代税务巡视巡察立体格局
税务总局党委始终对标中央巡视工作要求,精心谋划和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形成了“政治巡视定方向,纵联横通聚合力,有形有效全覆盖,闭环管理促提升”的新时代税务巡视巡察立体格局。
政治巡视定方向。牢牢把握巡视巡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守巡视政治定位,推动政治巡视巡察不断深化。税务总局党委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税务部门职能责任,督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正确处理政治和业务的关系,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业务看政治,从政治高度发现和辨析问题,从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查找偏差。坚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税务总局党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13年以来,先后召开党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议等59次研究部署巡视巡察工作,推动巡视一次、总结一次、规范一次、提升一次。省级税务局设立专门巡察机构,市级税务局由系统党建工作科承担巡察工作职责、配备专职巡察人员。
纵联横通聚合力。针对税务系统队伍大、层级多、分布广、链条长的特点以及相关部门监督力量相对分散的问题,着力建立纵向联动、横向贯通的工作机制,形成巡视巡察工作合力。一方面,推进纵向联动。实行税务总局党委统一领导,税务总局一级巡视,省、市税务局两级巡察的税务巡视巡察领导体制,在做好税务总局巡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基层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导,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实现巡视巡察压茬推进、目标一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另一方面,推进横向贯通。推动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合力做好巡前情况介绍、巡中政策解答、巡后督促整改等相关工作。整合巡视巡察和其他监督力量,实现信息共享、问题共治、成果共用。特别是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监督机制,把督促整改作为纪检监察机构和人事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
有形有效全覆盖。既坚持有形覆盖,做到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又坚持有效覆盖,努力提高全覆盖质量。税务总局党委科学制定巡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党的十八大届期内有序实现了巡视全覆盖,并推动省、市两级税务局党委完成了巡察全覆盖任务。党的十九大届期内,将结合税务机构改革后的新情况,实现对税务系统81764个税务机构党组织的巡视巡察全覆盖。与此同时,围绕提高全覆盖质量,努力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工作创新。在组织形式上,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探索开展延伸巡视和“交叉巡察”“提级巡察”;在工作推进上,实行问题底稿制度,开展“强基提质年”活动,加强巡视巡察文化建设,提炼税务巡视精神;在技术支撑上,研发推行税务巡视巡察信息管理系统。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实践探索先行,归纳提炼在后”,先后制定《税务系统巡视巡察工作规范》等28项制度,保证了巡视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强化干部培养。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巡视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平台的实施意见》,选配正厅局级干部、拟任正厅局级干部和正厅局级后备干部担任巡视组组长,并分级建立巡视巡察组长库、专业人才库和智库。2013年以来,巡视组组长、副组长中有31名同志被选拔到厅局级领导岗位,巡视巡察组成员中有126名同志被选拔到处级领导岗位。
闭环管理促提升。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全面实施“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巡视整改——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推动问责”双闭环管理,促进巡视巡察工作持续改进提升。在推动整改上,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双反馈”,既反馈给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又推送给相关职能部门,压实整改督导责任,并组织开展巡视巡察“回头看”和整改落实情况分析评价。同时,针对巡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2016年,税务总局党委把接受中央巡视作为重大任务、重大考验和重大机遇,巡视前在全系统主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巡视整改后,又主动开展自我“回头看”,有力提升了整改效果。在完善机制上,对发现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查找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共推动修订或制定规章制度1144项,形成了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在追责问责上,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改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又对发现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2013年以来,税务总局党委巡视发现问题2598个、移交问题线索582件,省、市两级税务局党委巡察发现问题61239个、移交问题线索1548件,共问责处理干部5182人。
善作善成,充分释放新时代税务巡视巡察综合效应
通过深入开展税务巡视巡察,巡出了威慑,巡出了新风,充分发挥了政治监督和政治保证作用。
有力推动了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巡视巡察,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压力,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明显增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运行更加规范。税务总局党委严格落实管党治党和治税带队责任,探索形成了纵合横通强党建、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管干部、人才工程育俊杰、严管善待活基层的机制体系。
切实保障了税收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始终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巡视巡察监督重点,推动各项税收改革落实到位。2018年,集中力量开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巡视巡察,保障了机构改革顺利推进,促进了事合、人合、力合、心合。2019年,把减税降费作为巡视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今年一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3411亿元,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初步显现,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有效促进了税收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充分发挥。通过巡视巡察,督促各级税务部门聚焦主业、履职尽责,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严格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税收费,切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督体系,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减税力度加大的情况下,保持了全国税收收入平稳增长,税收营商环境世界排名大幅提升,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更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