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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哈两国税务局长会谈取得五项重要成果积极落实“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高级别会议共识


为进一步深化中哈税务交流合作,巩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高级别会议成果,12月21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与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以下简称“哈国税务部门”)主席苏尔丹卡季耶夫举行视频会议。双方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双多边税务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并围绕落实合作机制高级别会议共识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提出了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设想,哈萨克斯坦成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首倡地。2019年4月,由中国税务部门担任理事会主席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成立,哈方税务部门作为合作机制理事会副主席、“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成员,是合作机制的联合发起方和重要参与方。

会上,苏尔丹卡季耶夫介绍了哈方落实合作机制相关工作情况,并对中方提供的有力支持表示感谢。王军对哈方克服疫情影响、稳步推进相关工作表示赞赏,并表示将尽最大努力向哈方提供支持。双方一致同意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深入推进双多边税收合作,搭建好信息共享、经验互鉴的平台,共寻抗疫情、促发展的税收良策,共同营造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促进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

会谈取得了以下五项重要成果:

——共同落实合作机制高级别会议共识。双方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共同落实近期召开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高级别会议共识,按照会上发布的《联合声明》,推进“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信息化建设。

——共同做好第二届合作论坛筹备工作。作为2021年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主办方,哈方将积极做好论坛各项筹备工作,保证论坛的顺利举行。中方将向哈方提供全力支持,与哈方共同推动相关工作。

——共同推进努尔苏丹俄语税务学院建设工作。哈方愿在举办首期针对俄语国家的联盟培训基础上,继续推进努尔苏丹俄语税务学院建设工作。中方愿与哈方共同努力,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征管能力的提高。

——共同推动《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相关工作。双方将在2020年召开一系列线上会议、深入探讨税收信息化问题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相关工作组任务落实,尽早形成中期报告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推进双边税务合作。双方同意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税务合作备忘录框架下,通过高层互访、工作层面交流、信息交换等形式持续推进双边税务合作。

税务总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王道树,办公厅、国际司等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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